第一节 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未设文化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县府教育科分管文化工作。民国二十一年(1932)在县城西街文庙始设“民众教育馆”。民国二十九年(1940),“民众教育馆”迁址“忠烈祠”(今县政府),易名“中山教育馆”,附设“邠县特教工作巡回督导教学处”。
建国后,县政府即设第三科,专管文化、卫生、教育工作。1952年改名文化教育卫生科。1956年设文化科。1958年设文化教育局(简称文教局)。1968年,文化教育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管理。1971年恢复文教局,管理文化教育工作。1990年,成立文化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事3人,专司文化文物管理工作。1995年,机构改革时,文化局撤销,并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局 1985年5月,在县广播站的基础上成立县广播电视局,局、站合署办公,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站职工共40人。1995年机构改革时,广播电视局撤销,并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1995年,将文化局、体委、广播电视局合并,成立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干事8人,专司文化、文物、体育和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第二节 事业单位
彬县文化馆 1950年建馆,编制5人,其中馆长1人。内设图书室、阅览室。1975年文化馆迁移西街现址,除原设图书、阅览室外,增设展览室、美工室、讲座室及宣传橱窗,分美术、摄影、社会文化、文物等4组。馆址占地8亩,内有砖木结构展厅、文物库房、职工宿舍等瓦房56间。至1990年底,文化馆有职工22人,分社文、音乐、美术、文物等4组。
文化站 1984年起,各乡镇陆续设立文化站,配备工作人员1~2人。乡镇文化站在配合搞好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负责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群众文化娱乐活动、所在地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1990年,有文化站19个,工作人员54人,由县文化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
彬县图书馆 1982年成立。1990年,有职工14人,其中馆长1人。内设阅览室、藏书库和讲座室。归县文化局管理。
彬县新华书店 1949年7月,在县城西中街设立西北新华书店邠县分店,职工5人。1950年10月,成立邠县新华书店。1981年,新华书店迁于县城十字东南侧。1990年底,有职工13人,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属县文化局管理,业务受咸阳市新华书店指导。
彬县剧团 1951年10月,成立邠县文声剧团,团长及演职人员百余人。19g8年,更名邠县人民剧团。1961年8月,改为邠县剧团。1990年底,剧团有职工65人,其中演员38人,乐队18人,职员8人,团长1人。归县文化局管理。
彬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60年,成立邠县电影管理站,专司拷贝发行和放映管理工作。1980年,彬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彬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归属县文化局和咸阳市电影公司双重管理,设发行宣传组、放映管理组、财务组、经理办公室。下辖彬县电影院、东关电影院等27个电影放映单位。其中有35毫米放映机3台,16毫米放映机24台。1990年底,电影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有职工10名。
彬县电影院 1970年,在彬县电影放映站的基础上,建立彬县电影院。1983年迁入北大街西侧。1990年底,有职工17人,设经理、副经理各1人。属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直接管理。
彬县人民广播电台 1956年3月,成立邠县广播站,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985年,并入彬县广播电视局。1990年经国家广电部批准,成立彬县人民广播电台。设台长,副台长各1名,职工43人。下辖19个乡镇广播电视放大站。归县广播电视局管理。
第三节 群众文化团体
彬州书画学会 1980年8月12日成立,至1990年有会员108名,其中省书协会员3名,省美协会员1名;省市级以上13个书画组织会员44名。学会成立以来,共举办书画展34次,展出作品3888件(幅),其中200件(幅)在省市参展。学会会员的百余件作品在国内外展出中获奖59个,其中获国际奖5个、全国奖14个、省级奖23个、市级奖17个。1985年,在长武县城举办“民间藏书画展览”时,陕西电视台专访、录相。学会还举办座谈会、讲座会、研讨会和培训班,开展书画作品学习交流,辅导会外青年。办有《书画通讯》,至1990年底,刊出22期。每年春节前夕或重大节日,会员自发开展义务书写春联和书画服务活动。
《溪流》文学社 成立于1981年。系彬县师范学校学生的文学团体。共出社刊《溪流》4期12分册,刊登作品320篇(首),有30余篇在《长安》《秦都》等文学杂志上发表。
《弄潮》文学社 成立于1984年4月,系彬县中学学生文学团体。办《弄潮》油印小报。至1986年底,共刊登习作170篇(首),其中3篇获咸阳市《少年犯》影评奖,11篇获彬县《我爱家乡》征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