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处于关中和陇东文化交融地区。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制礼乐、立圣言,宣扬教化。劳动人民冲破封建礼教束缚,创造着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形成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清末,县内有识之士致力于“启迪民智,推行新政”,“有关民教者,切实开导之”。民国二十年(1931年),筹办民众教育馆,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民教馆增设“万有书库”,图书500册。由于天灾人祸频繁,农村困苦,民间文化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农村更为贫乏萧条,大型的文化活动限于县城。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群众文化生活逐渐活跃。县、区、乡和村设立文化馆、站、室。建立图书发行和电影放映队伍,创办广播站和《长武报》。业余文艺创作兴起,一些优秀作品受到表彰。“文化大革命”中,文化事业遭到灾难性破坏,专业艺术团体受到冲击,传统文艺形式被废止,历史剧、社火禁演,农村业余文化组织解体,民间文化冷落枯燥,传统文化艺术濒于失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文物和广播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社队普遍恢复了文化站、室,图书发行、电影放映、戏剧演出趋向普及。文物古迹得到保护。广播电视迅猛发展。业余创作队伍逐步壮大,创作了许多优秀文艺作品。努力继承、挖掘、整理,恢复发展各种民间文艺形式。逢年过节,开展群众性的戏剧、社火等文娱活动。城乡文化,绚丽多姿,文明祥和。在热闹红火的群众娱乐中,潜移默化,移风易俗,对宣传贯彻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群众文化,民国时期由县政府教育科兼管。乡村文娱活动多集中于节日喜庆、庙会祭祀、求神祈雨,由村、社“会长”筹办主持。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分管文化工作。1956年分设文化科,仍与教育科合署办公。1958年改设文教卫生局。合并邠县设文教局,主管文化教育工作。1961年县制恢复后,仍设文教局,主管文化教育工作。文化、文物事业单位和表演艺术团体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书店、电影公司(站、队)和剧团。1989年,文化系统有职工干部1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