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文物古迹较多。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器物证明,远在七八千年前,先民就开辟田园、繁衍生息在这里。此后,由于朝代频繁更替,战乱不断,所存遗迹毁坏严重。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文物古迹的发掘、修葺和搜集保护。70年代,由县文化馆兼管文物。“文革”十年,文物古迹被当作“四旧”,不少文物古迹被毁。1979年设立西岳庙文管所,1980年设立玉泉院文管所,1985年成立文物事业管理局,统管全县文物。1955年至1988年,先后4次对全县文物进行了普查和发掘清理,并造册登记,加强管护措施,规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至1989年底,全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古遗址18处,古墓葬21处,古建筑34处,石碑石经幢50块(处),馆藏文物1795件,革命遗迹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