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本县文化事业由县国民政府教育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化、教育、卫生为一个系统,由县文教卫生科管理。1958年,文教、卫生分设,文化事业属县文教科管理,配一名副科长和一名文化专职管理干部。1989年,文教局所属文化单位有文化馆(站)、电影公司(站)、新华书店。
事业机构
文化馆 民国三十二年(1943),本县建立民众教育馆,内设文娱股,馆址在县城西街。因政府未拨经费,不曾开展活动。1951年,成立岚皋县人民文化馆,馆址设北街西侧民房内,面积160平方米。1956年,迁至北街东侧平房内,面积520平方米。1958年,安、岚并县,岚皋县文化馆改安康县第三文化馆。1961年分县后,复称岚皋县文化馆。1966年后,改称岚皋县文艺工作队。1970年,又恢复岚皋县文化馆。1964年,文化馆迁至城南今址,活动场地1330平方米。馆内活动:宣传橱窗、板报、专栏、百花园、报刊阅览、图书借阅、体育、游艺、戏剧、皮影、幻灯、故事、音乐、舞蹈、文学、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文艺晚会、灯谜晚会、文艺汇(调)演和各种创作会、改稿会等。1984年,馆内增设工艺美术、电视录像、舞会、报刊、图书、游艺等有偿服务项目,以弥补文化经费之不足。1989年,馆内下设农村文化组、音乐舞蹈组、美术摄影组、财统事务组、文学创作室、文印室。全馆干部、职工15人,其中馆员6人,助理馆员5人,管理员4人。
文化站 区(镇)、乡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农村集镇文化活动中心。1979年,国家财政拨专款,在民主区建全县第一个中心文化站。1981年开始普及,到1984年全县建立文化站43个,除区文化站所在地乡和跃进乡外,其它乡全都建起文化站。全年正常开展活动的有民主、石门、佐龙、滔河、花里、坪砖区中心文化站。民主、石门、佐龙区站曾先后出席省、地先进表彰会。1990年,民主区中心站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农村先进文化站”。乡文化站活动较少,一般在重大节日期间配合机关团体和学校开展小型文化体育活动。1989年,全县农村文化站干部、职工35人。
剧团 1970年12月,成立岚皋县文艺宣传队。1976年,更名为岚皋县剧团。剧团初设县文化馆内,并由文化馆代管。1972年分出,成为独立文艺单位。建团初26人,1976年增至40人,地址迁至县政府后院。全体人员动手,建起可容纳300名观众的简易剧场。1972~1980年,排演大型话剧7本,大型歌剧5本,中小型戏曲54个(折),其它小节目180多个。参加安康地区调演3次。平时经常下乡巡回演出,跑遍全县区、社和80%大队、生产队,由于经费不济,1980年裁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