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场地 一、机构 建国初期,本县无专门体育管理机构,其事务先后由军事、教育、文化、青年组织兼管。1956年5月始设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初无专职办公人员,秘书由文教科派员担任。1960年6月体委撤销,其事务由文卫局兼办。1965年9月恢复体委建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瘫痪,工作停顿。1972年4月重新恢复旬阳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建制。 二、场地 清代县城有教场地两处,位于县城东门外和城郊菜湾村鲁家台子。宣统年间,两处场地已见部分体育设施如跳坑、杠架、木马等。民国年间,兴办学校,修建操场甚为普遍。建篮球场者较多。建国后,体育场地建设列入建设规划,得到一定发展。 县城体育场。1956年冬在县城东门外东坛修建。翌年夏竣工。有不规则半圆式400米田径场一个(跑道4条,弯道半径20米,青砖道沿),内含足球场1个(未装球门),足球场内有篮球场3个,占地面积12600平方米(210×60)。六十年代初期因自然灾害,体育场被垦荒种粮。1963年由县文卫局收回,年底在其场北端新建射击场1个(16个靶位),在田径场南端增设儿童滑梯、秋千、高跷板等。1967年3月建造司令台,1969年竣工(7年后因大梁下沉报废)。1971年田径场内改建灯光球场1个,采用立柱伸杆式,配灯具碘钨灯(8只),无看台,年底竣工。1974年9月14日,汉江、旬河暴涨,淹没体育场,场地设施受不同程度破坏。1975年初,将原田径场改建为350米小运动场(半径不变),场内三个“一”字型排列的篮球场改建为两排并排,并移位于田径场南端弧内,年底改建结束。灯光场因线路故障被拆毁,在田径场外南端新建有看台灯光场,并在该场西侧建宿办楼。1983年7月31日特大洪水淹没体育场,水深7米(以灯光场地面计),淤泥35厘米,场地及建筑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灾后县财政拨款2万元,体委两次拨款2.5万元,贷款4万元重建体育场。1985年5月与宿办楼毗连的3间4层混结构住宅楼峻工。10月灯光场东侧餐厅兼乒乓球训练房竣工。1986年1月,在司令台旧址新建的综合宿办楼工程完工,体委机关及家属迁入。翌年春,司令台工程落成,田径场改建(改为300米,6条道)基本结束。 第二节 民间传统体育 一、武术 清末民初,本县民间练功习武之风较盛,南区神河街肖学勤父子以猴拳见长,北区枫树一带李占彪行医传武颇有名气。洵阳武术多属少林流派,交流甚少。1964年本县首届运动会以表演项目加以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列为“四旧”被禁。到八十年代受武打电视片的影响的,在青少年中一度兴起,但其技不伦不类。1987年县体委开设武术班,武术纳入竞技体育之列。 二、游泳 汉江沿岸民众多习水性,旬阳人把入水消暑皆谓洗澡。流传至今的实用游泳姿势颇多,初学者有善“狗爬式”、“哈蟆式”,进而是“仰板”(似今仰泳)、“踩水”和“量水”(似自由泳),也有一些花样游泳,如“鸭浮式”、“猪拱式”、“扁担式”等。 建国后,游泳作为群众体育活动得以倡导。县体委和其它单位多次在汉江水域和其它水域举行竞渡、武装泅水等盛大游泳活动。1976年对全县会游泳人口进行普查,6—46岁会游泳者14923人,其中男性14490人。 三、节日传统体育活动 本县节日传统体育活动较多,主要有正月十六男女老幼游百病(远足),三月三踩青(登山),以及五月端阳赛龙舟等。尤以赛龙舟(又名划龙船、龙船会等)最具特色。清朝、民国时期赛龙舟,每船人数不多,船、桡、棹无统一规格,但龙头、龙尾、旌旗、头巾颜色一致。故号青龙、黄龙、白龙等,赛时多以旗语邀约,擂鼓呜锣,呼号争流。比赛分逆水、顺水和对江三种,争先者举桡高呼,落后者奋起继争。“抢鸭子”、“抢尿泡”技难艺高,各地(船)均有能手。赛龙舟在县城、吕河、蜀河沿汉江村镇开展尤甚。历经三天(初三至初五)。1985年县城恢复中断了20年的龙舟赛,且增加了顺水、逆水竞赛项目。1988年、1989年相继举行大型龙舟赛,安康电视台还作了实况录像,向全地区播放。 四、体育娱乐 象棋(中国象棋)对弈,流行于中老年人之间;摔跤、抵扛子、拔河多在青年中开展;拔牛(地设一大穴数小穴,以牛蹄壳或石卵代球,用棍相拔)、斗马(数人做马,一骑手,分队相斗)、投碑(以石击石)、斗鸡、打坡牛(即陀螺)、弹柿核等为男孩所喜;踢毽子、跳房、跳绳、抓籽、打秋千等为女孩所爱。由来已久,流传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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