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图书藏阅
民国33年(1944),县民众教育馆设民众图书室1个(亦称民众讲堂),内部仅陈列孙中山遗像、《三民主义》、《总裁言行》、《西北文化日报》、《西京平报》、《兴安日报》等几种报刊。读者每日十余人。民国35年(1946)民众教育馆撤销停办。
自1952年1月,县文化馆设简易阅览室,陈列画报、杂志、报刊三类20余种,1955年增列小画书100余册。1957年设图书阅览室,上架图书1000余册,陈列报刊、杂志40余种。1974年设图书室、阅览室各1个。1984年,省和地方投资10万元,修建图书馆藏书楼、少儿阅览室、职工生活用房3幢,建筑面积862平方米。1984年12月成立县图书馆,1985年1月1日对外开放。
县图书馆接转县文化馆原存图书18478册及历年所存报纸杂志。除报废的图书外,将13205册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上架、流通。几年来,经费紧缺,书报年年涨价,购书量极少。截至1990年底,共藏书(包括流通数)13699册。其中:马列、毛泽东著作848册、哲学图书531册、政治法律图书528册、经济图书295册,文教科体图书453册、语言文字图书279册、文学图书6058册、艺术图书436册,史地图书2247册、自然科学总论331册、数理化图书351册、农业科学图书378册、工业技术图书315册,其余9类图书多则100册,少则5册。
1989年,对1980—1988年刊物继续整理。
县总工会图书室于1973年成立。1983年交工会俱乐部管理。1989年,经县图书馆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协助整理分类,共藏图书4475册。1990年未购新书。
乡(镇)文化站14个图书室,1986年共有图书8810册。其中1000册以上有钟宝、曙坪、白家、牛头店4站。后几年无经费,未购书。
全县14个乡(镇)中心小学和5所中学都设有图书室或图书柜。1990年,从县级6个教育单位统计,共藏书25100册。其中:城小图书室成立于1964年,存书7400册,1989年经县图书馆按《中国图书馆图书类法》已整理908册;镇坪中学图书室成立于1958年,藏书9325册,1989年,经县图书馆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已整理6239册;曾家中学图书室成立于1979年,现有图书1747册;瓦子坪中学图书室成立于1981年,现存书473册;县教研室图书资料专柜设立于1963年,藏书3760册;县进修学校图书室成立于1981年,1989年经县图书馆协助整理,藏书2395册。
县级机关16个单位,1986年共存图书14115册,1990年存书12878册。其中存书2000册以上的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第三节 档案管理
机构 设备
民国28年(1939)以后,县府配管卷员1人,设置档案库房,始有专人管理。
1956年成立档案室,配专干1人管理。在此之前,所有解放后的档案,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平镇合县后,文书档案移交平利县人委。1964年9月,从平利接回镇坪档案,成立镇坪县档案馆。
1968年9月以后,县革委会办事组接管档案工作。1973年恢复县委后,档案工作再度由县委办领导。1978年成立档案组,1981年7月改为档案馆。1984年11月2日,成立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85年,将档案局列入政府编制。
1964—1976年,档案库房24平方米,柜9个。1978年馆址移至政府三楼,库房68平方米,木柜14个、战备柜40台。至1990年,库房面积增至102平方米,战备柜61台。
1984年,进行文件清理、立卷归档工作。1986年11月,全县有档案室20个,占应建室总数的31.7%,有52个单位已设专用档案柜,占应有总数的85%,有专职、兼职档案管理员60人,占应有管理员总数的95%。至1990年,全县乡、镇、县直各部、局、委、办、行、社81个建档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84人,全部结束文件清理和立卷归档工作。1989年始,县直机关先后建立合格的“机关综合档案室”21个。钟宝乡人民政府建立的合格“综合档案室”,为乡级档案走向规范化做了示范。已取得地区三级档案室标准的单位有:民政局、卫生局、工商行、钟宝乡政府。1989年5月,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的档案获地区农业区划合格证书。1990年7月,县民政局、钟宝乡政府的档案室为地区先进集体。
1981—1986年,召开文书档案工作会议6次、表彰会3次;1987—1990年又举办文档学习班(会)27次。包括专业培训班6次,研究财会档案、企业档案、建立综合档案室、上等达标会7次,办《档案法》学习班7次,检查汇报会4次,表彰会3次。档案工作基本达到“五有”(室、柜、目录索引、制度、专人管理),依法治档,使档案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档案工作
档案征集 1982年8月,县公安局移交民国县政府议会卷133卷。县公安局保存民国时期镇坪人事档案553册,水浸成砖的约1500卷及国民党党部档案306卷均未整理和处理,县馆成立后,分期分批接收了县党政机关档案。
档案整理 对征集的资料及时地系统地整理。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编排目录,按序归档。一全宗编若干个案目,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中央、省、地文件不分类,只分级,党政分立案卷。纠正立卷中重上级、轻本级、忽下级的文件或见文必档、分类不清、管理期限不准等现象。
档案鉴定 根据档案的社会作用,以历史发展的观点,决定档案的存毁。尊重历史事实,从立档单位实际出发,逐卷、逐件直接鉴别。1982年成立鉴定小组,对县级机关、单位、13个公社和2个大队已作鉴定的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1988年4月1日始,依《档案法》和《财会档案法》,在县直各单位进行自建国以来至1987年的会计档案的清理、鉴定和立卷工作,5月底基本结束。39个单位中有36个单位会计档案达到合格。
档案编研 以馆藏档案为对象,以社会需要为目的,在研究的基础上评价资料。自1981年以来,已编辑镇坪县《档案馆简介》、《陕西省镇坪县组织史》等资料。
档案保管 县档案馆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控制和消除有损档案诸因素。保持库房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控制温度在20C左右;采取了防光防尘、防书蠹的措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3年4月,对年久失色、高温、潮湿致损的部分档案进行裱糊或复制。从各方面维护档案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馆藏档案 县档案馆实行党政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本形成档案综合管理体系。截至1990年底,共存全宗39个,总计6058卷。其中永久卷2802卷、长期卷2230卷、短期卷872卷,其他154卷。现存档案分文书、科技、专门、照片录像、资料、实物档案6类。
档案利用
县档案馆运用档案目录检索工具介绍,为县内外需要档案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1977—1986年,来馆查阅和借阅档案的1502人次3359卷次,复制229件。1987—1990年,借、查阅者达2825人次,利用24390卷、资料887册,复制7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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