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文化工作隶属文化教育局管理,并由1名副局长或1名文化干事专管。
第一节 县文化馆
本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设管理员1人,1953年增至4人。1958年10月改称石泉县关口文化馆。1961年恢复宁陕县文化馆。1968年底,文化馆、新华书店、电影站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5年,复称宁陕县文化馆。1983年9月,省文化厅拨款3万元,修建三层平顶楼房一座,建筑面积为720平方米,截至1987年底,有工作人员9人,房屋33间,面积为1086平方米。开设有阅览室、游艺室、电视室、音乐室、美术室。
第二节 县图书馆
1950年,文化馆开设图书室。1966年,工会俱乐部开设图书室。1979年,省文化厅、财政局拨款9.6万元,于城关镇广场路西侧修建一幢丁字形三层平顶楼房,36间,总面积为1020平方米。1982年1月,正式开展图书借阅活动,县图书馆设有图书室、少年儿童阅览室、藏书室、科技阅览室、报刊库房、采编室。到1985年,共有图书18624册,连环画册8376本,杂志7536册。
第三节 新华书店
1950年,图书发行由县文化馆代办。主要发行小学课本和少量图书。1953年9月,新华书店汉阴支店派驻宁陕发行员,负责图书发行工作。1956年4月8日,组建新华书店宁陕支店。由省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1958年10月,改称陕西省石泉县新华书店宁陕门市部。1961年,改称陕西省宁陕县新华书店。1963年1月1日,改称陕西省新华书店宁陕支店。1967年,新华书店投资2.4万元,修建一座二层宿办楼和库房。1969年1月,改称新华书店陕西省宁陕店。农村图书发行,由基层供销社承担。
第四节 电影公司
1954年夏,汉阴县电影放映队在本县演出第一部影片《南征北战》。1956年5月1日,成立宁陕电影放映队,配有乌克兰16毫米放映机一台,当天放映影片《董存瑞》。1956年秋,放映第一部彩色影片苏联故事片《幸福生活》。1958年10月,合并大县,改称“石泉县第四放映队”。同年,成立江口电影队。1961年,改称宁陕县电影放映队。1962年,成立宁陕县电影放映站。秋初,使用《54—35》35毫米移动式放映机放映。1966年,县投资、省补助共4万元,修建一座砖木结构面积为648平方米电影院,1968年竣工。1970年又发展了蒲河、太山、两河三个区电影放映队。1973年,放映第一部宽银幕影片朝鲜故事片《劳动家庭》。1978年,成立宁陕县电影管理站。此后相继建立了狮子坝、油坊坳、黄金、梅子、沙沟等公社电影队。1979年,汤坪、皇冠、铁炉、新建公社电影队相继成立。管理站下属县放映站等15个单位。1980年,宁陕县电影管理站撤销,成立宁陕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设主任、站长、管理、财务4人。同年,将35毫米移动式放映机改为松花江牌F35—5052型固定式电影放映机;配有4105型、容量为30KW的发电机一台。1981年,省文化厅投资35万元,县财政投资2万元,新建电影院一座,面积为1729平方米,设座909个。1984年5月对外营业。1983年,县电影公匈设机修、财统、发行、器材、宣传等岗位。同年撤销区、乡国营放映队,农村电影均由集体、个体单位承包。1985年,放映第一部立体电影美国故事片《枪手哈特》。
第五节 区、乡文化站
文化站是国家设立在区、乡级的文化事业机构,由区、乡直接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1978年,地区文教局拨款1万元,由文化馆投资1000元,在江口区修建中心文化站。1979年竣工后,又由文化馆投资3000元,购置桌椅、书柜及活动设备,赠送图书600册,连环画200册。区公所投资2000元,赠送彩色电视机一部。10月,成立江口中心文化站。1983年,蒲河区公所投资5.7万元,建立有剧场和活动场地的蒲河中心文化站。建筑面积883平方米,影剧场内设座514个。同年底,建立了新矿、龙王、铁炉坝、贾营、汤坪、筒车湾、柴家关、小川、广货街、钢铁、皇冠乡文化站。1984年上半年,又建立黄金、竹山、新建、五龙等9个文化站,下半年又建立城关镇、旬阳坝等7个文化站。1978年~1984年底,全县共建区级中心站2所,乡办站26所,有工作人员29人,其中合同制文化专干9人,临时文化专干20人。文化站的活动经费由乡、镇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合同工由财政局拨给,临时工由省、地、县共同解决,工资大多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