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机构 汉阴县解放前无专门体育机构,民国年间由县文教部门管理。汉阴解放后至1956年,体育业务先后归属民教科、教育科、文教卫生科和文化教育科。同年5月成立汉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先后与文化科、教育科合署办公。1958年底并入石泉县体委。1961年分县后恢复,与文教局合署办公。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具体委瘫痪,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汉阴县体育接管组,1970年11月20日体委恢复,称汉阴县体育运动“革命委员会”,与军管组共同主管体育工作,仍与文教局合署办公。1981年复名汉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83年将县体委列为县政府下设直属机构。1984年1月,具体委与文教局合署办公,有关业务由县文教局和体育场办理。 除行政机构外,还有业务机构、群众体育团体。 县业余体校 1957年成立,1958年并县停办,1962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期,机构瘫痪,1971年再度恢复。教练员均系兼任。1975年,设专职教练员3人,1986年增至5人。 县体育场 于1984年10月成立,有职工10人。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管理,业余培训,开展城镇体育活动和办理其它体育有关业务。 群众体育团体 1981年10月,成立中华体总汉阴地方委员会。同年相继成立球类运动协会、田径运动协会、中国象棋运动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1988年又成立县围棋协会、“山鹰”足球俱乐部。 第二节 体育设施 国民体育场 民国24年(1935)秋,为举办汉阴县首届运动会,县政府辟西河滩民田冲积地为运动场,次年,当地驻军修整了跑道和阅兵台。31年(1942)运动场所占河滩地被田主收回耕种,遂移运动场于县城外东河坝。35年(1946)定名为汉阴县国民体育场。现已成为耕地。 城关大操场 1952年县人民政府将征用的民房和陈家祠堂拆除,扩大了场地,面积3700平方米,划200米跑道。1967年在操场北侧修建司令台。1973年县体委迁入办公。陆续在场内修建了篮球场、排球场、水泥乒乓球台,同时安装了助木、单杠等器械。1979年新体育场建成后,此大操场改作它用。 县体育场 1977年10月,征用城关镇东南大队第1队菜地27.12亩,同年12月破土动工,1979年初,建成400米半圆式标准田径场(面积23460平方米)和50米小口径步枪射击靶场(10个靶位)。1980年建篮球场3个(简易灯光球场1个)、排球场1个。在田径场内套建了标准足球场和小足球场。1983年建起800平方米的水泥地面溜冰场,1986年停止活动。在靶场又安装了小口径速射靶。到1988年县体育场已初具规模,是安康地区县级体育运动综合场地之一。 基层体育场地 清末和民国年间,汉阴县部分中小学建有小型简易运动场。汉阴解放后,由于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体育列入学校建设规划,不少学校新建和扩建了运动场地。1975年汉阴中学建成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可容纳观众2000人左右。在学校体育场地发展的同时,行政、事企业单位和农村乡镇也先后建成一批篮球场。据1983年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记载:全县共有小运动场5个、排球场两个、篮球场65个,共占地面积86548平方米。1984~1988年又有23个学校和单位新建了篮球场,增加场地面积1.1万平方米。 体育器材 县体委先后购置了运动枪支、杠铃、单双杠、跨栏、海绵垫、乒乓球台各种球类以及运动服装等器材设备,总值3万元左右。学校的体育器材,中学较多,小学次之。机关团体多数都置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全县农村文化室(站)有各种体育器材4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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