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洛南县文化市场比较单一,仅有私营书局、戏班、戏社,且戏班、戏社演出场地多在古庙、戏楼或临时搭建的大棚台子上。
建国后,文化市场由小到大,由单一到多样,逐步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更是百花齐放,日趋繁荣,有了专业文化团体、专门演出场地。书报摊点、音像市场、群众娱乐场所及书画市场也相继出现。截止1994年底,全县共有书报摊点11家、音像销售点10处、录像厅5处、台球点10家、卡拉OK厅两处。
文化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自1984年9月洛南剧院购置录像、放像机进行营业性放映后,音像市场异常活跃,营业性录像厅猛增。与此同时,一些内容不健康、淫秽录像进入个别录像放映厅,这类录像的出现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广大群众十分不满。为此,1985年洛南县成立了音像管理领导小组,对音像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对滥放淫秽录像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年县广播电视局查封内容不健康的录像带105盘,其中两盘淫秽录像带由公安局查禁上交。1989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县、区两级都成立了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或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动294人(次),对音像市场予以整顿。当年总计查收录像带135盘、没收68盘,查收录音带1064盘、没收168盘;查封20个录像放映点,扭转了音像市场的混乱局面。1990年后,又重点抓了查处大案要案、取缔非法发行网点和加强音像放映队伍建设工作。当年,查收录像带166盘,录音带7068盒外,并对33个录像放映点和16个无证放映点予以取缔,对经商洛地区批准的13个录像放映点予以保留。自1991年至1994年,全县先后开展了10次行动,共抽调人力1830人(次),停业整顿录像放映点27家,处理不法分子18名,收缴非法出版物2160册,非法复制录像带63盘、录音带180盒,从而净化了文化市场。到1994年底,洛南县扫黄领导小组连续4年被陕西省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扫黄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