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洛南县城仅有私营“兴东书局”,主营文具,兼营古典小说和年画。当时学生课本每年从西安购买。民国27年(1938),洛南县设立图书馆,收藏图书2300余册。
建国后,于1950年引导私营“胜利书店”与商洛地区新华书店取得业务联系,发行图书,首次把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著作大量引入洛南。此年又成立了县文化馆,馆内设有图书阅览室。1951年,文化馆代销图书和中、小学课本。同时组织“文化担”,走村串乡、赶集赶会,办“文化宣传棚”,一边宣传,一边销售图书。当时商洛专署专员王杰赞扬说:“洛南县文化馆又看书又卖书,麻雀虽小,肝胆俱全,搞得活跃。”1952年7月,为加强图书发行工作,洛南县书店正式成立,担负全县图书发行任务。1953年12月1日,新华书店洛南支店在洛南县书店的基础上成立,1954年元旦正式开业。开业后,贯彻“面向农村、厂矿、基层”的服务宗旨,开展送书上门,流动供应,满足方便读者。不仅发行了大量的政治图书,而且对学生课本采取预订发行、设点供应的办法保证供应。1956年,又组织13个基层供销社经营图书。1967年至1972年,先后建起了古城、石坡、卫东、永丰4个区级图书门市部,农村图书发行网点进一步扩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书店内部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制订出规范化服务细则,实行开架售书,销售量大增,1989年销售量首次突破百万元。1991年,洛南县新华书店被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同年,又被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图书发行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4年,图书销售额达249万元,超额完成利润计划,受到表彰奖励。
1958年,洛南县图书馆成立,1961年与文化馆合并,1963年分设,1965年再次合并。“文化大革命”中,古典小说被视为封、资、修加以封存,只剩下政治书刊,图书阅览业务难以开展。1978年5月,恢复洛南县图书馆,修建图书楼1幢,建筑面积320平方米。时馆藏图书1.6万册,订报纸58种,刊物92种,基本满足了城区读者的需求。1982年,县图书馆配合共青团洛南县委办起儿童阅览室。1984年为区(镇)文化站和中小学校培训图书管理员300多名,给文化站赠送书籍8000余册,又编印了《星火》资料,介绍农业科技信息。1988年,洛南县图书馆在石坡、石门、永丰、古城新建4个图书分馆,丰富了这些区(镇)的文化生活。
到1994年底,洛南县图书馆藏书31055册,办理借书证1500个,年借阅人数达万人次。全县农村文化站(室)藏书达7189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