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AD] 建国前,洛南文化宣传单位只有民众教育馆。馆内设报室、游艺室、民众夜校,馆外有公共体育场。
建国后,1950年,成立洛南县教育科,下辖文化馆,馆内设文化宣传股和社会服务股。文化馆除搞好阵地活动外,还经常配合中心工作,组织职工挑“文化担”上山下乡,送政策和文化知识上门。1956年10月1日,中共洛南县委机关报《洛南日报》创刊,报纸紧密配合洛南实际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了工农业生产和山区经济建设的发展。该报始为周刊,后改为三日刊,1958年10月1日改为日刊,共出刊554期,每期发行量约6000—8000份。1959年春,成立了人民出版社,曾编辑出版了《白学清诗选》,1962年出版社撤消。1964年设立文教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文化单位领导被罢免,文化工作者受到冲击。造反派组织为扩大自己的影响,曾一度办过所谓的“红色”小报,一方面登载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最新最高指示,一方面宣扬各自的主张、观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1981年文化与教育分设,成立了洛南县文化局。1994年10月机构改革时,文化局撤销,重新成立了文化广播电视局,下辖有文化馆、图书馆、剧团、博物馆、艺术学校、新华书店、电影发行公司、电影院、影剧院、广播电视管理中心等。
建国45年来,洛南县的文化宣传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贯彻《婚姻法》、大搞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都通过图片展览、口头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五十年代,在三要永坪村大地主陈鸿财住宅,开办了“地主庄园陈列馆”,利用连环画形式,创作“百丑图”,揭露陈家的剥削史。同时,在该村贫农黄知娃的家中举办了“贫农陈列馆”,展示了贫苦农民的血泪史,通过对比向群众进行教育,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化宣传工作更加活跃。县文化馆先后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等展览190多次,观众达3.5万多人次。1979年,永丰区率先建起文化站,县文化馆也组建了木偶剧团、皮影队、曲艺队、杂技队和自乐班等5支文艺宣传队伍,常年在山区巡回演出。1980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以《洛南县组织民间艺人到山区演出》为题进行了报道。《光明日报》、《文汇报》、《陕西日报》等也先后作了报道。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为此专门到石门区陈墹乡、兑山区祖师乡柳林村进行了专题采访、录音、录像,并分别作了报道。1983年,县文化馆副馆长卫迪誉出席了全国农村曲艺工作座谈会,并受到表彰。到1984年,全县各区乡均建立了文化站,受到商洛地区文化局的奖励。在文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指导下,各文化站从实际出发,结合农村经济建设实际,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传播商品经济信息。县文化馆还不定期对全县故事员、创作员和业余剧团团长、文化站站长等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经验。截止1994年底,全县共有文化站72个,文化站设有宣传橱窗、专栏、图书阅览室,配有收音机、电视机、照相机等,文化设施较为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