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因战争动乱,风雨侵蚀,多数遭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物管理部门4次进行普查,抢救和保护了一些文物古迹。但“文化大革命”中,文物古迹又遭劫难,散佚流失,拆除捣毁,损失颇多。1983年前,县文化馆兼管文物工作。1984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加强保护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改善管护条件,收集出土文物,分类造册登记,进行研究鉴定。1988年普查,确定文物点561处,其中古遗址313处(新石器时代110处、商周8处、秦汉75处、隋唐1处、宋元4处、明清45处、待考证70处),古墓葬41处(秦汉2处、明清20处、待考证19处),石窟寺6处(宋清),古建筑27处(明清),石刻141处(隋唐1处、宋元1处、明清89处、待考证50处),近现代遗迹19处,近现代代表建筑1处,其它1处。1988年5月5日,县政府公布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即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鲁迅师范学校、毛泽东主席旧居。1989年12月30日,县政府确定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即交口镇张家沟照壁、延长镇小头沟永济桥、交口镇南禅寺、安沟乡护寺湾千佛洞、雷赤乡太留遗址、安沟乡庙台山遗址、罗子山乡石佛遗址、雷赤乡前河遗址、郑庄镇南林湾遗址、郑庄镇张台山遗址、黑家堡中村遗址、郑庄镇刘天河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