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民国二十七年(1938),文化文物由黄龙山垦区办事处管理。
解放初期,无专设机构,其业务归黄龙县政府三科管理。1949年由教育科管。以后直至1980年,先后归县文教科,文卫科,文教局,文教卫生局管理。“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81年7月,设立黄龙县文化局,编制4人。1984年1月6日,改称黄龙县文化文物局,编制干部5人,设正副局长各1人。
第二节 文化单位设置
书店
解放后,1949~1952年未设书店,文化馆代销学生课本。其它图书由个体逢集会在石堡街摆摊销售。1953年,新华书店洛川支店黄龙分店成立,配1名代销员,经营图书。1956年3月16日,正式成立陕西省新华书店黄龙县支店,配备干部4人。1958年,黄(龙)宜(川)并县后改名为陕西省新华书店宜川县支店石堡门市部。1961年9月恢复县制,新华书店黄龙支店亦恢复,配备干部4人。从1963年起,农村图书由基层供销合作社代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书店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4年恢复称新华书店黄龙支店。1983年3月,归新华书店延安分店直属。
1953~1965年,新华书店黄龙支店经销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俸、古今中外书籍、科技读物和学生课本。1956年销售4.7万册,1965年增至12.8万册。“文化大革命”期间,古籍及文学书籍被视为“四旧”而封存。书店大量销售《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本县不到5万人口,而在1968年内销售总量则达24.9万册,人均5本。1977年整顿书籍发行,古今中外名著,科技书籍,文学杂志,儿童读物等全面发行。1983年后,书店实行经营责任制,开展“文明售书,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活动。连续3年荣获省、地、县“先进单位”、“文明书店”光荣称号。
文化馆与图书馆
民国三十二年(1943),成立民众教育馆。次年改名午山教育馆。
解放后,1949年5月成立黄龙县民众教育馆。1952年改称黄龙县文化馆,配备干部3人。除经营学校课本外,主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逢集会在街头宣传,组织读报组,出黑板报,办报刊、图书阅览,还利用文化货郎担、幻灯、留声机等形式走乡串村宣传,深受群众欢迎。此外,在馆内还举办全日制或半日制妇女识字班,学习文化知识。
1953年,县文化馆在城南征地1.6亩,建瓦房7间。1958年12月,黄、宜并县,改为宜川县石堡文化馆。1961年9月,恢复黄龙县文化馆。
1963年8月,搜集、整理编印《歇后语集》,“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大毒草”遭到批判。
1967年1月,文化馆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68年,与新华书店、电影放映站合并,成立黄龙县文化社革命委员会,其任务是普及毛泽东著作、毛主席语录、毛主席石膏像和教唱红色歌曲。1972年,恢复黄龙县文化馆,其业务除阵地宣传外,在县城和各公社举办阶级教育展览馆。
1979~1981年,在县城南街新建文化馆楼房一幢,建筑面积760平方米,主楼二层30间。内设排练室、阅览室,馆内年订报30份,杂志104份,供群众阅览,每天读者约100余人次。
1990年,文化馆共有职工8人,分为音乐、美术、舞蹈、戏曲、创作等专业组。
1964年,馆藏图书8000余册,年借阅4000余人次。“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图书散失,1972年末,仅存图书1700余册。
1979年1月,成立黄龙县图书馆。与文化馆是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1989年,馆藏图书17000册,1990年增至19500余册,年借阅4000余人次;订报刊2198份,年阅览5000余人次。
电影队(站)
黄龙放映电影始于1950年,当时部队慰问老区人民,放映了影片《陕北牧歌》和《打太原》。
1955年7月,始建宜(川)、黄(龙)电影放映队,编制4人,为陕西省电影放映第47队,由陕西省文化局领导。队址驻黄龙,在黄龙、宜川、洛川巡回放映。配有16毫米放映机和101型发电机各1部。首次下乡放映的影片是《白毛女》、《斯大林格勒大血战》。
1956年8月,成立黄龙县电影放映队,编制3人。除在县城放映外,放映人员常年下乡巡回放映。
1959年1月,并县后更名为宜川县石堡公社电影放映队。
1960年,成立白马滩、圪台电影放映队,分片巡回放映。
1961年恢复黄龙县制,黄龙县电影放映队亦恢复。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电影放映时断时续。1969年,增设黄龙县电影事业管理站,电影队改称黄龙县电影放映站,始用35毫米提包机。当时,党中央给延安地区支援电影放映机200部,配给每个公社8.75毫米电影放映机1部。至此,本县12个公社均有电影放映机,农村电影放映事业得到发展。
1980年,县电影放映站改为黄龙县影剧院,黄龙县电影事业管理站改为黄龙县电影事业发行放映公司,编制干部7人,统一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业务。1984年,在白马滩镇石门村建立全县第1个个体户电影放映队,此时,黄龙县中学、县教研室、黄龙山林业局及石堡、圪台、瓦子街、蔡家川、官庄等5个林场,先后均建起电影放映队。全县共有34个放映单位(其中个体电影队6个),拥有放映机37部(35毫米大座机、提包机各1部,16毫米放映机9部,8.75放映机26部)。放映场次和收入从1980年的3192场6万元,递增到1985年的4441场10万元。
1985年,实现全县无空白点,城乡人均年看电影7次,提前完成全年4项指标任务,受到省电影公司通报嘉奖。
1985~198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地区先进集体。
1987年3月,全国农林科教影片汇映,县电影公司和圪台16毫米电影放映队,被中央6个部委评为先进集体,三岔乡放映员赵金学、曹店乡放映员周战荣被评为先进个人。县电影公司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文明单位。
1988年4月,县电影公司被延安地委、行署命名为文明单位。10月,地区文化文物局在本县召开了全区开发农村电影市场经验交流会。
1989年8月,被省文化厅评为全省电影系统先进集体。10月,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评为全国电影系统先进集体,奖铜牌1面。
影剧院
黄龙县影剧院的前身是电影放映站,编制3人。1975年,影剧院竣工,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68.62平方米,总容积为6411.75平方米。由门庭、放映楼、观众池、舞台、化妆室组成。观众池设座位987个。
1980年,电影放映站改为黄龙县影剧院,编制9人,安装35毫米大座机。
1983年,更新放映设备,增置录像机、彩电各1部。年均放映电影400余场,并接待外地文艺团体演出。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