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是一种渊源已久广泛流传的民间舞蹈艺术。本县的秧歌分广场和舞台表演两种形式。广场秧歌以陕北风格为主,在县城及曹店、白马滩等地较为普遍,扭起来飘飒爽朗,健康优美。造形有“四门墩”、“白菜心”、“剪子关”、“波浪花”、“单双过街”、“十二连灯”等各种图案。舞台秧歌则是在乐队伴奏中演出各种小节目。这种形式在白马滩、柏峪、石门、石堡等地区颇为盛行。
社火 社火是群众性的文娱活动,是一种广泛流传的民间娱乐。每逢春节、元霄节时,由群众自愿组织起来闹社火,也叫“闹元霄”,节目一般多为固定形式。如需耍狮子,跑旱船,跑竹马,推小车,踩高跷,大头娃,耍龙灯等。这种活动,具有组织人民,团结战斗,娱乐身心,振奋精神的作用,故而历代不衰。建国后,革除其迷信色彩,赋予新的节目内容,以促进人民文化生活健康向上,寓文化娱乐于教育之中。
群众会演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经常组织群众性的会演、调演活动。尤以1984年春节期间的会演规模盛大。全县除在县级文化、财贸、工交、粮食4个系统开展文艺宣传外,并组织白马滩、柏峪、界头庙、曹店等9个公社的文艺队伍约千余人,会聚县城会演。有舞台演唱的小戏,有广场表演的秧歌,如狮子、龙灯、花船、小车、竹马、高跷、锣鼓绕杆子、蹩鼓等形式,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正月十四、十五日在县影剧院、体育场表演,直至深夜。财政拨出12000元,对演出优秀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