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榆林是民族间经常兵戎相见的战场,也是北方匈奴、突厥、党项、蒙古等游牧民族与汉民族长期交往、杂处融合之地,从而形成本地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和淳厚民风。《汉书·地理志》记载:“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翟,修习战备,高尚气力,以射猎为先”;《隋书·地理志》记载:“雕阴、弘化连接山戎,性多木缰,皆女美而妇丽……人性燥动,风气果决,尚淳质,好俭约”。明成化年榆林成为延绥镇治所后,除大量屯兵防守外,朝廷遣京城、中原、江南等地官员来愉,不少官员举家驻居榆林城,本地文风遂兴。明万历《延绥镇志》载:“榆林人尚武勇,以军为生计,士敦节义,食禄之家子弟多好放鹰走狗、弹丝吹竹之事,而才俊者则翩翩工翰墨焉;疾重巫祝,丧尚佛事,宴会有时,婚姻相往来”。清康熙《延绥镇志》载:“榆俗骄悍,喜功利,习骑射,尚忠勇,地处沙碛,不事耕织,昔多世禄之家以奢侈相尚,故至今华而不实”。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起,汉民逐渐入居境内长城以北“伙盘地”与蒙民相处耕牧,蒙汉人民往来更加频繁,从而形成境内北部草滩地区民情风俗带有一定蒙古族风俗色彩,如与蒙民同“祭敖包”,将尸棺露天泥封葬等。南部镇川一带民俗风情极具陕北民风的代表性。榆林城民风习俗,与各乡又不尽相同,所谓“十里乡俗不同”。民国《延绥揽胜》记载:榆林“沙漠之区,土田硗瘠……,其俗:民厚朴、简诉,勤农务,崇俭节,文风不兴,民安贫苦,耻为盗贼,惟妇女不事纺织……;榆城民性,温柔直率,优秀活泼,善言辞、慕华美,则灵惠工巧,和蔼淳厚……衣食酬酢,稍为好胜,亦不过奢”。
旧时代,主要陋习有缠足、吸鸦片、迷信等。农村迷信较城镇更严重,如有家庭人口不宁者,即疑为新葬死之作祟,则刨坟开棺焚化尸体。婚丧礼仪繁琐,多封建礼教成份。
新中国成立后,科学、文明、进步逐步取代愚昧、无知、落后,健康有益的民俗流传发扬,新风尚日益兴盛,陋俗恶习逐渐革除。城乡、南、北区习俗虽略有不同,但渐趋一致。
80年代以来,尽管提倡文明建设,但某些陋俗(赌博、迷信等)死灰复燃,办事请客送礼等不良风气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