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旅游事业,1981年县政府在白云山设立宗教文物管理所,后改为白云山管理处(局、办)。其后,又先后在云岩寺、佛堂寺、香炉寺、神泉堡革命纪念馆等旅游景点设立管理机构。1986年,县政府设立白云山旅游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白云山景区旅游服务业,1991年,白云山管理局设立白云山旅行社,配备了管理人员、导游,制定旅游投诉制度,设立旅游投诉电话,白云山旅游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2002年以来,先后在内蒙古东胜、包头和山西太原及本省西安设立了4个旅游办事处,佳县旅游业逐步融入蒙晋陕大旅游圈。为了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县政府成立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工商、卫生、文化、物价、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重点查处乱设摊点、拉客兜售、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