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境民风粗犷而刚毅,颇尚武术。刀、枪、剑、拳、骑马等习武防身活动世代沿袭,此外,打秋千、踢毽子、游泳、下方、举石锁、跳绳等民间体育活动也为人们所喜爱。民国年间始有球类、田径等近代体育项目传入,但仅在几所城镇学校内可见。 50年代开始,篮球、田径普及较快,之后球类、武术、射击等项体育项目广泛开展,运动水平也不断提高,其中排球运动较为显著,70年代,县内出现“排球热”,本县排球戗表队连续十年在地区比赛中保持前三名。 1977年子洲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体委)被评为陕西省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翌年出席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本县宄后向省体工队、体育学院、地区业余体育学校输送优秀学员、运动员85名。1985年有体育教师42名,裁判21名,其中一级裁判1名,二级裁判5名,三级裁判15名。 第一节 机构 设施 一 机构 建县初,体育工作由文教科(局)主管,1956年成立子洲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4年始配一名专职体育干事。1968年体委与其它文化单位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69年又分开。1970年体委军管,由县武装部一名助理员任军管组长,体委单独办公。1972年撤销军管,由一名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体委主任。1982年后,体委主任不再兼任,编制6人。1977年5月县体委创办业余体育学校,1984年因经费不足而停办,1985年10月业余体校恢复,是年有男子排球、田径两个训练队,队员22名,专职教练2名。 二 场地 建县前境内几乎没有体育场,建县初,群众义务修建了一些体育场地,之后逐渐扩建,到1985年底,全县有标准篮球场18个,排球场8个,县城有人民广场、灯光球场等体育场地。 人民广场 1956年修建,占地20亩,有三副篮球架,设有200米跑道的田径场。7960~1962年困难时期,人民广场被县政府、武装部等单位开垦种植蔬菜,体育活动场地另移在小块空地上。1964年人民广场复修,1968年广场四周又增修围墙,南端筑起主席台,1972年又在主席台上加盖顶棚。1986年广场修建县政府大楼,体育场改在大理河畔,占地20亩。 灯光球场 1975年在人民广场东侧修建,1976年竣工,总投资8.79万元,总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有看台17层,每台高0.3米,宽0.8米,可容纳观众6500名,看台下建房27间。 第二节 群众体育 一 农民体育 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有游泳(俗称耍水)、跳绳、踢毽子、打毛蛋、举石锁、爬山、下方等。50年代,篮球、排球、举重等体育项目传入农村。1958年5月29日至6月1日,本县召开第一届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篮球、排球、田径、举重,体操为表演项目。老君殿区、苗家坪区、马蹄沟区、周家区、殿寺区和双湖峪乡的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1974年后,有十多个公社的几十个生产大队建立了篮球队,各球队经常开展友谊比赛,邀请比赛,活动频繁。1975年和1976年,三眼泉公社和何家集公社先后召开农民运动会。西庄公社黑豆墕生产大队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又经常化,1977年被评为子洲县农村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出席了榆林地区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80年代,农村体育活动较少。 二 职工体育 建县初,职工体育活动主要是打篮球。抗大四分队驻双湖峪镇期间,经常和县级机关的职工开展篮球比赛,职工体育活动开始活跃。1950年后,职工体育更加广泛,县上连续几年都在“五一”节举行职工篮球赛。多数单位篮球队利用下午业余时间和星期天开展对抗赛,县政府的政卫队、银行的银鹰队、县城小学教师组成的钟声队、公安局的公安队、共青团子洲县委组织的青联队等,都十分活跃。1954年子洲县职工代表队去绥德专署参加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956年10月,县级机关单位职工举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拔河比赛。 1960年至1962年,职工体育活动减少。“文化大革命”初期,职工体育放任自流。1972年后职工体育活动又逐渐开展起来。 1982年6月,县体委、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举办县级单位广播体操比赛,60多个单位的700多名职工参加了比赛。 1978年后,县体委先后举办了两期太极拳学习班,三期鹤翔庄气功学习班。 县邮电局的职工体育活动小型多样,坚持不懈,1983年和1985年两次被地区评为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县电影公司职工李东山,全家4口人坚持体育锻炼,1984年被省体委评为模范体育家庭。 1984年12月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成立,翌年底会员已发展到150人,老体协组织老年职工举行环城越野赛跑、气功表演、门球比赛、重阳登山等项目。 1988年4月成立气功协会,7月地区总工会在县城举办中国鹤翔庄气功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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