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单位
横山县在清朝时期无医疗单位,无职业医生,民间医生也寥寥无几。民国十年(1921)前后,横山旧县城、波罗、响水、石湾、武镇、韩岔、殿市、威武、高镇等地有了职业中医医生。他们有的只看病开处方,有的兼营药物。1946年横山县解放后,医疗所、医疗站、医院逐渐建立。1989年,全县共有县级医院2所,地段医院7所,乡镇医院14所,基层医疗站182处,学校、厂矿医务室27个。
一、县直属医疗单位
县医院:横山县医院在县城北大街西,与城关小学相对。
1948年,在当时县政府所在地韩岔设立卫生所,人员3名。1950年随县政府迁到殿市。同箪7月改称“横山县卫生院”。当时无院址,借用民房。1951年新院竣工,10月迁入新址。全院有行政及医务人员9名。当时无病床,属三等医院。1957年3月始设病床5张。7月随县政府迁到新县城。1958年,遵照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改名“横山县医院”。1958年12月至1961年9月,横山县并入榆林、靖边等县后,称榆林第二医院,横山县制恢复后,仍称横山县医院。时有职工35人,开设病床25张。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医院成立“革命委员会”,1967年改称横山县六二六医院。1969年6月改为横山县医药卫生“革命委员会”。 1978年“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横山县医院名称。
1962年6月,在院内设卫生防疫股和妇幼保健站,1970年成立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并与县医院分设。
1966年陕西省医疗队回省时,将李勤、马桂祥等17名队员留在县医院,大大加强了医疗技术力量。
横山县医院于1966年经扩建后正式分为病房、门诊两个部分。门诊设内(儿)、外(皮肤)、妇产、五官、中医、门诊注射换药6个医疗科室和检验、放射、理疗、药剂4个医技科室;病房设内科、外科护士办公室和手术室、心电图室。1979年成立医务科、护理科,1984年又成立政秘科。县医院内部机构为行政(政秘)、总务科、护理科、医务科、门诊部5个部分,含有6个临床科室和7个医技科室。1984年,横山县医院已能开展大部分泌尿系、消化系、骨科和妇产科手术,还可做颅脑损伤破膜下血肿清除术。1984年为一患者作开胸肺叶切除手术获得成功;能救治的重症有:外伤性肝脾破裂、空腔脏器穿孔、流行性化脓性脑膜炎,子宫破裂、破伤风、败血症、各种类型休克、高位肠瘘、肝肾劫能衰竭、格林巴利综合症等多种危急重症。还可做透视检查、各种拍片和造影检查,横山县医院已成为全县医疗和疫病防治中心。
现横山县医院占地面积33亩,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全部投资76万多元,较大设备有:共鸣火花治疗机、音频电疗机、KW66—4型超短波电疗机、80型超短波电疗机、交变磁疗机、牙科综合治疗机、骨科综合床、万能手术床、空气麻醉机、万分之一分析天平,2500倍日本产显微镜、立式和卧式高压灭菌器、西北牌XB—424型轻型越野救护车等大、中型医疗机械与仪器设备68件,价值10余万元。
1989年全院职工93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中医师4人,西医师25人,医士5人,护师1人,检验师1人,护士14人,检验士6人,药剂士2人,其他初级卫技人员15名。
横山县中医院横山县中医院,在县城南大街东旁,北靠文化巷。占地面积4117.5平方米,建筑面积1430.7平方米。
1982年4月成立,12月开业治病。分设中医内科、外科、儿科、妇科、针炙科等专业治疗科室以及药房、化验室、透视室、心电图室、注射室、换药室、护办室等12个科室。目前对牛皮癣、附骨疽、顽固性疮疡、痔核、瘘管、肠胃病、外感热性病、各类妇科病、小儿疳积、咳喘、痹症等疾病,运用中医药及针炙疗法,均收到较好效果。
1989年全院职工22人,中医药人员11人,占总数50%。
二、地段医院、乡医院
横山县于1953年在一区石湾、四区城关、八区武镇成立三个卫生所,各有医务人员4名。1955年修建榆定公路时,榆林地区行署拨款1.26万元在赵石畔修建了中心卫生所。到1955年底,全县有区卫生所5个。
1956年根据中央中医政策和陕西省第五届卫生行政会议精神,为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将农村半农半医人员和开业的私医人员,逐步组织起来,扩大卫生机构,方便群众看病。至1957年底,成立起7个乡卫生所,5个联合诊所,医药人员29名,占社会医疗力量的50.8%。乡卫生所与联合诊所为集体所有制。资金由入股人员筹集,国家补助。实行自愿互利、民主管理、按劳取酬、按股分红的原则经营管理。
1960年前后,全县共有基层医院10处:殿市、响水、韩岔、高镇、艾好峁、石湾、赵石畔、武镇、石窑沟公社医院和党岔农场医院,医务人员37名。1961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下,又增设3处地段医院,22个公社医院。1962年,医务系统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共精减人员14名,8所地段医院(除石湾外),全部转为集体所有制(殿市医院转为联合诊所)。1972年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将上述7所集体所有制医院仍恢复为全民所有制、并将34名集体人员转为国家职工。随着行政机构的撤并,卫生院、医院也陆续撤并。
1978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个,其中全民制地段医院:赵石畔、艾好峁、石湾、高镇、殿市、响水、武镇;公办卫生院有石窑沟、党岔;集体所有制公社卫生院有五龙山、韩岔、魏家楼、双城、塔湾、城关、波罗、雷龙湾、白界、王有地、南塔、付家坪12个。
三、医疗站
旧时横山县农村卫生事业极其落后,建国后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工作。1951年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除加强在职医务人员的领导外,将流散到农村中西医组织起来为人民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县卫生部门举办各种短期学习班、训练班,培训农村医务人员,据1956~1962年统计,共培训农村卫生保健员2700名,新法接生员1350名,建立保健室200个。
1968年,学习湖北省长阳县乐阳公社合作医疗制度和上海市川沙县江镇设“赤脚医生”的经验。横山采取普及农村合作医疗的作法,大力发展“赤脚医生”。到1976年全县有318个生产大队建立起合作医疗站,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占大队总数95%,其中实行医疗费全免的大队14个,减免50%以上的69个。减免20%~50%的196个,减免20%以下的大队39个。“赤脚医生”总数达到729名(女294名)。“赤脚医生”大部经县办卫校培训,一般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技术。他们还负责本大队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赤脚医生”在大队属半脱产人员,采用“记工分红”的办法计酬。1981年“赤脚医生”经过考试,合格者取得证书和适当补助。1985年补助停止。
根据上级指示,1985年取消“赤脚医生”称号,改名为农村卫生员。各村委会(原生产大队)根据经济负担能力,自行取消了免费医疗制度。现有乡村医疗站点352个,医生206名,卫生员3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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