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县境久为边陲,文化艺术落后。至清末民初,渐有民间文艺活动兴起,官府多不过问,仅在春节或庙会时由地方绅士出面组织活动。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文艺宣传活动对民众的教育、鼓动和组织作用,把文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由此,县内文化艺术事业渐得发展。新中国成立后进步更快,机构日趋健全,事业单位增多,渐跻身于现代文明行列。
从陕甘宁边区时期至建国初期,县内文化工作一直由县政府第三科管理。1956年秋,析置文化科。为时不久,复与教育、卫生合为文教卫生局。1984年春,文化、教育复分别设局,各文化专业事企业单位,统属文化局领导。1995年,原文化局复与县体委合并改称为文化体育办公室,1999年4月复分设。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文化馆、民族文化宫、社会文化办、文物管理办、图书馆、各乡镇文化站等。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单位有电影公司、电影院、影剧院、新华书店等。文艺团体有县秦腔剧团、县艺术剧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