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经费
一 清末与民国时期
教育经费的来源有五:
(一)私人投资
即办私塾。名盛十数年的定边白衣寺私塾、药王洞私塾、南龙王庙私塾、安边东滩郭姓、陈姓私塾,皆属此类。
(二)群众捐资
官府办学,即乡学。清末,砖井、柳树涧、三山诸堡及张千户岔等学堂即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边创办高等小学堂时,董其事者佘定九及众商民多有捐助。民国17年(1928),国民党军十七军军长高桂滋捐银洋2000元,委地方绅士办定边职业学校与单级师范学校。修起了校舍,购置了制笔、制鞋、石印等设备。24年(1935)高再次捐资扩建安边小学。董其事者感高之德,勒石镶壁,以为永志。
(三)盐税附加
国耻“庚子赔款”中,清政府以关、盐等税向列强担保。时县属盐湖归甘肃省食盐榷运局花定盐局管理。除为比利时收取正税外,另征正税的百分之五十以为盐税附加,四成上解省局,六成归地方用作教育专款,分于盐池、定边两县。后全数留两县办教育,年收白银数万两至千余两不等。民国7年(1918)废盐税附加,于是县内教育经费拮据。
(四)发商生息,取息办学
清末民初,凡政府给学校拨款,多不准烂本,或发商生息,或与商民合资做生意赚钱,以资办学。
(五)教会出资办学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三边教案”后,洋人获白泥井、堆子梁等大片土地,广为传教。并于光绪三十年(1904),创办堆子梁培德小学(后改完小)。民国3年(1914),创办白泥井西堂小学。后又办仓房梁、白土岗子、红杪石梁、白泥井东堂、黑梁湾、圪丑、场子壕各小学。其经费源于教民所交之地租。
民国时,定边县府设管理教育经费的学款处。各塘、路(后改为乡、保)设学董,多为地绅。经费管理弊窦屡出,官拨及民捐之经费,多被学董中饱私囊。民国15年(1926),中共定边地下支部建立后,在城镇组织秘密工会,农村组织秘密农会,清算学董之学款账目,查出贪污者不少。如三山塘马伯仁、石涝寨暴世英等即是。
二 陕甘宁边区时期
解放后的定边县与民国34年(1945)新置的安边县均设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其经费来源有十:
(一)边区教育厅拨款,凭据报销。
(二)县财政拨款
从28年(1939)7月起教育经费改囟县财政科拨给。30年(1941)县财政拨发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25%,仅少于抗战和生产而居第三位。31年(1942)起,贯彻集中精力办好完小的方针,县教育经费首先保证完小及伊斯兰小学使用,各区乡小学经费自筹。
(三)募捐
自解放至民国35年(1946)募捐办学无年不有。定边城南、城北两乡及回民乡的冬学、夜校等和安边解放后创建的工人夜校,所需经费,皆来源于此。以民国30年(1941)为例,城区募捐学款计法币1506元,占是年全县教育经费22.45%。
(四)以学田、公产收入办教育
此举清朝和民国年即有。民国26年(1937),各区、乡为解决教育经费,复将没收地主的部分土地划归学校收取租股。又把庙产等公产先后分归学校掌管。仅30年(1941),城区公产收入法币1148元,其余8个区学田收入9500元,占是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的31.5%。
(五)乡村统筹
民国26年(1937)社会教育大兴,经费不支。于是多数乡、村在摊派公粮时多摊一点,留供教师工资及学校杂支。
(六)民办公助
始于民国26年(1937)。除部分年份因灾多由公家补助外,其余各年多由群众自筹。
(七)向学生收取
此法始于民国27年(1938)止于36年(1947)。其方法有二:一是按学生均收;二是按学生家庭贫富有别,富家收米数斗。
(八)公房租金
公房租金先为县财政收入。28年(1939)秋改由三科收取,以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年可收入法币数千元,31年(1942)后增至万余元。
(九)斗佣、牲畜交易费超收部分
民国31年(1942)7月,县三科以全年边币15万元向财政部门承包了斗佣,派人到米粮市征收。当年除交承包款外,尚余近万元。同时还承包了牲畜交易税,完成任务外亦余近万元。
(十)学校生产自给
时学校均开展勤工俭学生产自给活动,小学因学生年幼,收入不多。如定边完小32年(1943),仅收入边币400余元。而边府所属的第三师范31年(1942)至33年(1944),有半数经费靠生产自给。
三 新中国以来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来源有六:
(一)国家投资
初期学校少,教师不多。年国家拨教育经费仅万余元,后逐年增加,50年代包括文化、卫生经费在内,年平均约30万元。60年代,年平均45万元。70年代前4年,年平均80万元。1975年,教育经费析出专拨。至1985年,年均150万元。1985年多达284.5万元。
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方针指引下,1986年以后,教育事业发展较快,教师人数增加,学校不断扩大与增多,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且增加幅度较大,1986年为319万元,1990年增至593.3万元,1998年达1725.5万元。兹简列1953年至2000年国家投资教育经费于下表:
(二)集体投资
自1956年农业合作化起,农村办学经费,除国家办小学外,民办小学经费主要靠合作社(生产队)集体投资。城镇及个别工厂,由工业、商业及厂矿投资,办职工业余学校与子弟学校。50年代,年平均投资6万元。60年代19万元。70年代36万元。80年代仅前5年,投资已达30万元。
(三)集资办学
始于1981年。1984年,个人、集体集资办学经费40.5万元,用来修建校舍304间,维修房屋246间,购置桌凳3400套。1985年,经县委、县政府的倡导,全县个人、集体集资210万元,新建砖瓦校舍800余间,砖、木土平房200多间,维修旧房800多间,购置桌凳3870套。其中城关民办教师田焕升资助100元,工人方德成资助3000元。
1996年,中共定边县委、县政府倡导,全县各机关、事企业单位,以及干部、教师、工人、医务人员等都积极捐资助学。单位不少于500元;县级、副县级干部200元;科级、副科级干部100元;一般人员50元。县、乡都举办了现场集资大会。机关、事企业单位及领导干部和一般人员,都积极踊跃捐资。全县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集资活动,是年共集资79万元,全数投入有关学校的房屋建设和教学仪器设施的购置。
(四)向学生收学费
新中国成立后,除回民与特贫子女外,学生入学,均收学费。各时期收费标准不一,多为初小1元、高小1.5元、初中2元、高中3元。以后渐次增加,各校又不尽相同。90年代增至百元左右。
(五)勤工俭学收入
新中国初沿袭旧法。1958年大为盛行,到1960年,全县有校办农场289个,耕地229公顷,产值1.8万元;校办工厂71个,生产粉笔、肥皂、简易教具等;校办饲养场100多个,养猪143头,羊500多只,还有牛、驴、兔等。“文化大革命”中,校办工厂全部停止,农场有所增加。1977年,有校办小农场688个,耕地604.5公顷,小林场341个,造林225.3公顷,收入粮食36万余斤,现金7.7万元。部分乡村小学,经费大部分能自给。有的还做到了不向学生收学费,免费发给课本、作业本和铅笔。1981年以后,勤工俭学收入大为减少。
(六)捐资办学
数额较大的捐资始于1991年,定边县石油公司捐资55万元,为向阳小学新修三层教学楼1栋,设教室28个(每个3间),设教学办公室10间。现将捐资办学情况综述如下:
1.陕澳希望小学
1993年,澳门教育基金会副会长张伟智先生,给安边小学捐资50万元港币(人民币58万元),新建二层教学楼1座,建筑面积为1033平方米,1994年10月1日竣工交付使用。自此安边小学更名为“陕澳希望小学”。
2.北园子希望小学
1993年,澳门大众报社捐资30万元,定边镇北园子村集资40万元,新建一座三层教学楼,占地面积1323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可容纳12个教学班,1994年10月1日举行了落成典礼,学校命名为“北园子希望小学”。
1995年,中英商会捐助水暖专款14万元,次年安装完毕。
1995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直属团委捐赠图书1492册。翌年6月7日,李鹏总理赠送图书42册。
3.一枝刘赵尔庄小学
1995年9月,西安一枝刘制药有限集团总裁刘建申,捐款3万元,红柳沟镇政府集资5万元,在赵尔庄村新建1所小学,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现有学生200余名,教师6人。学校命名为“一枝刘赵尔庄小学”。
4.红柳沟镇希望小学
1996年,省财政厅文财处捐资45万元,县财政拨付10万元,镇政府自筹15万元,在红柳沟中心小学兴建1座二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845.46平方米,同时修建两排学生宿舍和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24.24平方米。该校更名为“红柳沟希望小学”。
1996年,文财处还给纪畔、王盘山、张崾峻、堡子湾、刘峁塬、白泥井、周台子17个乡镇捐资34万元,扩建了7个乡镇的中心小学。
5.南园子希望小学
1998年,苏州新区给定边镇南园子村小学捐资60万元,村自筹15万元,新建一座三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363平方米。校名为“南园子希望小学”。
6.新城滩村小学
1998年,省建筑十一公司捐资5万元,省扶贫办干部贺宏文捐资2万元,冯地坑乡自筹1万元,新城滩村外地工作的干部捐资3万元,本村群众集资1万元,重新扩建了新城滩小学。
7.水口峁希望小学
1996年8月27日,长庆采油三厂四大队搬迁,将建在红柳沟镇水口峁村的子弟小学赠送给该村,价值50万元,校名更为“水口峁希望小学”,以示感谢和纪念。
8.店房坬村希望小学
1998年,胜兰石油开采公司给店房坬村捐资20万元,油房庄乡自筹23万元,社会捐资8万元,新建一座二层教学楼,建筑面积670平方米;办公室6间,建筑面积126平方米。校名为“店房坬村希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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