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民国时期,患者较多。解放后,加强防治,逐步减少。1975年普查,全市患病人数为3198例,患病率为7.1‰,农村高于城市。用含碘片及消瘿片交替使用,治疗1166例患者,治愈1026例。用2%碘化钾注射患者953例病人,治愈815例。对疑似癌症患者222例,实行手术摘除,成功219例,除3例癌病变者外,无一例手术事故。1979年陕西省地防所组织验收,确认达到基本控制,市防疫站被评为全省地甲病防治先进集体。 头癣。1979年普查,全市患者352例,分白癣、黑点癣、黄癣三种。疾病分布是山区高、丘陵次、平川少,城区呈散在发生。经过分期分批治疗,1986年352名患者全部治愈,经省地防所验收合格。 疥疮。俗称“神仙难逃汉中疥”。民国及其以前患者较多。解放后,进行防治,逐年减少。1981年普查,全市疥疮患者12943例,患病率为3.1%。疾病分布是山区占发病总数的89%,丘陵地区占8%,平川占3%,城市占0.1%。至1985年治愈12437例,患病率下降到0.99%,基本控制。 麻风病。民国32年(1943)7月,各乡镇麻风病调查统计表载:“全县有麻风病人63名”。至民国38年(1949)麻风病院共收治80人次。仍住院29人。 1953年后,先后组织7次普查,发现病人668例(男521例,女147例)。政府每年拨出专款,集中防治。到1984年治愈525例,除死亡和外迁者,全市还有患者43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1985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芬斯特拉博士和麻风病专家马海德来汉中视察麻风病防治工作,曾赞扬本市防治的成效。 钩端螺旋体病。1961年,在武乡区邢家坝村流行,1962年至1963年,蔓延至新民、七里、新铺一带。1964年9月,新民乡一个村一天发病13人,短短3个月3个乡发病4187人,死亡21人。市政府立即组织200余名医务人员赶往疫区防治,及时调运钩体疫苗,实施应急接种疫苗,“社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人”,以保护易感人群,各住社医疗队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就地抢救、就地治疗的措施进行防治;在铺镇区医院成立临时防治院,抽调名老中西医生,就地抢救治疗;疫区群众扑灭老鼠,放水晒田,截断传染病源;群众服用“六一散”、“银翘解毒丸”进行预防,使疫情于当年底趋于缓和。1965年发病率由1553.62/10万降为457.35/10万,1966年又降为191.55/10万,1967年后基本控制。1986年后未发现病例。 第五节 学校、工厂卫生 民国时期,学校卫生由卫生院管理。管理项目有环境卫生视察、环境卫生改良、体格检查、矫治缺陷诊疗、卫生训练等。民国29年(1940),陕西省陕卫第20期登载本市资料:元月至3月,学生总数240名,环境卫生视察3次,卫生改良2人,身体发育检查240人,矫治缺陷213次,矫正20人,诊病102人,卫生训练3次计298人次。 解放后,城区中小学和部分集镇中学逐步建立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具体业务由市卫生防疫站指导。1979年市文教局和卫生局举办中小学保健教师培训班,13所学校30名校医参加,结业后为校医配备了保健药箱和药品器械。1980年,对城区4698名汉族中小学生进行身体发育检查,结果证明学生平均发育水平,均比1956年提高。1981年对城区四所中学1529名女生月经初潮年龄进行调查,结果证明初潮年龄最早为10岁,最晚为17岁,平均初潮年龄14.12岁,初潮时间以夏季最高,占32.5%,符合青春期发育规律。同年5月,对七里乡2560名中小学生进行生长发育调查,结果证明,农村中小学生发育指标均低于城市,其中男生身高比城市低7.46厘米,女生低于7.04厘米;男生体重低3.75公斤,女生低3.8公斤;男生胸围低2.45厘米,女生低2.57厘米。1982年,对2592名大中专考生进行身体检查,农村合格人数为359名,占36.04%;城市533人,占34.64%。限考人数中,农村634人,占63.5%;城市1038人,占65.04%。不合格考生中,城市占5名,农村占3名。限考的原因有视力减退、色盲、斜视、扁平足、嗅觉迟钝、发育不良、精索V曲张、视力N疾病等;其中视力限考学生占总限考人数的44.44%。 工厂卫生(劳动卫生):民国时期,工厂卫生条件极差,无专门组织管理。 解放后,劳动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改善,200人以上企业一般设有厂卫生室,大中型企业设有卫生所。1973年,先后对市属水泥厂、型砂厂、砖瓦厂、玻璃厂、电石厂、棉织厂等六家企业36名职工,进行矽肺拍片检查,无一例尘肺病人。1980年,对市属14个企业进行第二次尘肺拍片检查,发现2例矽肺病人,厂方分别予以妥善安置。1981年对市人民医院、地区医院、传染医院、中医院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进行了遗传效应和有关病的回顾调查,27人中无一例患先天性疾病,也无死产、死胎、多胎、奇胎现象,只有2例出现早产,2例出现流产。 1983年至1984年,对全市58台X光机中的27台进行防护改装,23台验收合格,并颁发了使用合格证书。1986年,对全市84名X射线工作人员,进行照受剂量的测定。 1986年,全市直属企业112家,职工40943名,有尘毒危害的79家,一线生产职工26805,其中接触铅毒的207人,接触苯648人、汞12人、锰581人、砷铬氰化物799人、粉尘1736人、有机化合物266人、高温1947人、噪音62人。乡镇企业中接触粉尘的职工1879人,接触其它毒物的807人,接触高温的504人,接触噪声的51人,其它危害因素的41人,经检查未发现明显职业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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