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是本市人口最多的居民。在古文化中,秦(黄河)文化和楚(长江)文化南北交融的特点表现得比较明显。1990年全市汉族人口43.77万人,占总人口的99.09%。
汉安帝永初年间羌族曾入汉中。南北朝时期,回、氐等民族进入本市。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甘青毛货商人聚汉中经商,定居的有部分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居多。本市的其他民族,多属工作分配或工厂内迁而来。1990年,全市有回、满、蒙古、壮、土家、苗、朝鲜、白、彝、侗、藏、畲、土、羌、哈萨克、泰、高山、锡伯等18个民族,3998人,占总人口的0.91%,其中回族3528人,满族294人,其他民族多则20多人,少则1人。
清代和民国时期,少数民族的习惯得不到尊重,民族纠纷时有发生。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各民族间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少数民族职工在民族节日都能享受休假待遇,平时供应民族食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