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佛教属禅宗和净土宗派,最盛行是禅宗的临济支宗。本市佛教盛于隋唐。民国10年(1921),正宗寺(现民主街公安处)内设有陕南佛教净业社,理事为万光法师(本市铺镇杨家庵人)。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佛教徒来汉中较多,民国34年(1945),有佛教徒663人。民国35年(1946),成立南褒佛教会,会址设万寿寺(今南大街环卫处),会长为心明法师(本市石马坡北李子沟人),曾旅缅、泰等国参禅,研究佛学。1955年7月,源慧和尚当选为市政协委员。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万寿寺被焚,僧人走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佛教活动逐渐恢复。
本市佛教徒有三类:一是落发、停娶按佛规取名、出家和尚;二是信仰佛教,每逢庙会前后,进住寺内从事服务工作,称居士;三是信仰佛教,参加一些佛教活动。1990年,全市有出家和尚4人,信佛教人员2300人,石马乡黄家塘村设有佛堂,每月农历初一、十五都有200—500人聚集进行佛教活动。庙会主要在宝峰寺进行。
本市佛教遗存建筑较多,其著名者有:
1.净明寺(今市工商联)。原寺有塔群,唐代建筑风格。明洪武十八年(1375),曾维修。清代梁平县高僧竹禅住持多年。民国初年,后院办学,今存古塔和大殿。
2.草堂寺(今草堂寺巷13号)。城中最古名寺,香火旺盛,烟雾弥漫,形成“草堂烟雾”,为城内八景之一。
3.宝峰禅寺(哑姑山,在武乡共力村)。元至正年间(1341—1370)修建,清顺治六年(1649)重修,寺内造像较多,以千手观音最精。解放后,部分庙房开办学校。“文化大革命”中,僧人走散,对联、匾额全毁,石雕原有12个,现存5个。1978年后,宗教活动恢复。1990年有房屋109间,堂殿15个,出家4人,居士19人。设宝峰寺管理小组,组长广智和尚。每年农历六月为香火盛期。
4.万寿寺(南大街今环卫处址)。明洪武十六年(1383)建,香火兴旺,塑像精美。汉中佛教协会曾设其中。“文化大革命”中,寺毁僧离。
5.金华寺。位于金华乡曹家营村,建于元至正年间,明正德年间重修。寺庙规模较大,明、清两代,为汉江沿岸第一流寺林,有僧侣百人,管领汉江沿岸石鼓寺、圣水寺、南华院等寺务。寺前古柏之梢,悬有鲸钟,执事僧晨起撞钟,声闻数十里。所传“金华晓钟”为汉中胜景。清同治年间及其以后,长期驻军,破坏严重,僧侣散离,沦为荒寺。抗日战争时,改办学校,寺内桂树至今茂盛。
南褒佛教会成立和外省僧尼进入后,重视戒行,除修习禅、净两宗外也修习其它宗派。李园静居士净宗外兼涉密宗;罗绍唐居士,般若宅外兼涉法相宗。田鑫培、张彬如等都是佛界著名人士。
南褒佛教会制订精严的清规戒律,其《僧伽住寺守则》如下:
一、本寺僧伽,应绝对遵守国家宪法各种规章法律,首先做好一个公民。
二、本寺僧伽,必须建立正信,皈依佛法僧三宝。受持初步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决不毁信破戒。
三、本寺僧伽,除参究佛教大小乘经典、礼诵《禅门课诵》中佛、菩萨名号外,对非佛教经典和世间所称颂的圣贤仙真,一律不予参究和礼诵,但须予以尊重,不许破坏。
四、本寺僧伽,当随缘方便,劝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必要时讲明佛教因果理论,举出因果事例以外,决不许与不信因果者作无益辩论,更不须交谈世间杂话。
五、本寺僧伽,对国家正式各宗教,绝对一律尊重,当面不辩论,背后无诤言。对非正式宗教和一切外道门,决不联系,也不受联系。
六、本寺僧伽,除对正信居士,临命终前受其家庭邀请,助其念佛往生时,允许前往助念而外,谢绝寺外一切人家去做道场、作法事。尤其严禁私立名目,如:妄谈凶吉,伪造法水,伪赠符咒,暗以敛财行为欺骗民众。如有此事,住持老和尚,即召集四众,开除此僧伽中败类。
七、本寺僧伽,早晚按时课诵外,得各执其事,各尽其责。承担临时事务时,必须听从住持老和尚吩咐。
八、本寺僧伽,应敬仰“百丈清规”,履行“一日不劳动,一日不进食”之警告,应取法丛林中整齐、清洁、简单、朴素、卫生等良好之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