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和设施
机构 民国年间,体育由本县教育科管理。抗日战争时期,镇巴县立初级中学及部分中心小学开设体育课。
解放初,体育由县教育科兼管。1958年8月,成立镇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文教科兼管,1962年10月,划归县文卫局,设体育科。1971年元月至次年7月,县人武部负责人兼任体委主任。1990年底,县体委有专职干部6人。
1973年成立镇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986年5月成立镇巴县老年体育协会。
1988年2月成立镇巴县农民体育协会。
设施 清末,县城北门外校场坝,设有习武跑马场;民国年间,县立初级中学操场设置一副简易篮球架。
解放后,各中小学先后开辟简易操场,设置乒乓球台等。
1956年8月,在县人委倡导下,县级各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及部分居民经过半年义务劳动。在北校场(原为菜园和墓地)平整出一块场地,建成镇巴县人民体育场,设有篮球、排球、田径赛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1971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人民会堂北侧的荒冢菜地上开辟新体育场,县水电局、驻西乡二炮某部支援推土机,县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3个月,新体育场基本建成,经多次整修完善至1980年初具规模,设置有4个篮球场、单双杠、爬梯和200米径赛跑道。1974年在陕西省镇巴煤矿支援下,建成露天灯光球场一个,整个体育场占地10亩;东侧中心建有主席台;东侧南面建有县体委办公室、宿舍楼一幢。东侧南面北面建有梯形观众台。
1990年12月,本县共有200米跑道运动场2个;篮球场96个,排球场4个,体育场地总面积52430平方米,全县人均占有体育场地0.19平方米。
第二节 学校体育
解放前,仅镇巴县立初级中学有田径、篮球运动项目,各地国民中心小学开设拔河、跳绳、跳高、跳远、滚铁环、篮球等项目。均无专职体育教师。
解放初,县文教科对全县各中小学体教课进行编排和管理。规定要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内,实现校校有操场或体育活动场地,至1958年,泾洋、渔渡、观音、兴隆、三元5所完全中学均有较标准运动场地,并设有篮、排球架,单、双杠、乒乓球台、跳箱、标枪、铅球、铁饼等体育器械。
1959年,学校开展《劳卫制》锻炼,各完全中小学基本保证每年办一次运动会,同时按国家规定,进行达标训练。
1963年,本县各学校早操、课间操形成制度,并在5所完全中学、35所小学推行第四套广播体操。同年7月,县上集中对180名小学教师进行体育培训。在泾洋中学、观音中学、兴隆辅导区和城关小学分别建立篮球、乒乓、垒球、体操等32个运动队。12月,县体委在体育场组织泾洋中学300多名学生参加的团体操和武术表演。
1964年,部分学校增设射击项目。1965年4月17日至18日,在泾洋中学操场举行镇巴县第二届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参加运动会的有5所中学及城关小学学生138人,参赛项目有田径、乒乓、射击。1966年6月6日,县体委、文教局联合举办镇巴县第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之后,因文化大革命,学校体育活动停止,体育器械被毁弃。1970年后,学校体育逐渐恢复。
1973年至1990年,本县中小学共增加专职体育教师32名,其中大专9名,中专23中。部分缺少专职体育教师的学校,都配备有兼职教师。
第三节 群众体育
解放前,本县只开展一些民间传统体育。解放后,群众体育迅速发展。1950年至1966年,群众体育活动主要以机关干部、职工、民兵为主体,开展项目有篮球、排球、乒乓、田径、射击等。
1970年至1990年,本县社会体育以干部、职工、农村青年民兵,离退休干部为主体,利用节假日举办各类群众运动会65次,13000多人(次)参加。除原有项目外,台球、门球、气功等活动兴起。
职工体育 1954年5月,在镇巴初级中学操场举办一次以职工为主的田径、篮球运动会,1956年8月,举办镇巴县第一届工人体育运动会,选拔25名运动员出席汉中专区首届工人体育运动会。同年11月,又举办职工、驻军及部分高、初中学生参加的秋季运动会,每逢节假日,均由体委牵头组织干部职工或驻军开展各种单项体育比赛。1963年7月1日,县体委、文化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篮球比赛,从比赛中选拔20名运动员组成“镇巴县职工篮球队”,参加汉中地区的篮球选拔赛,1965年10月,县体委举办“镇巴县机关代表队”队员选拔赛,选拔项目为乒乓、篮球、射击三项,组成镇巴机关联队外出参赛。1970年以来,职工体育活动,由城区发展到各区、社(乡)级单位,部分区公所、区粮站、供销社、营业所、少数乡级机关因地制宜,开展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活动。1980年10月底,举办本县城关地区基层单位职工广播体操比赛。1981年以来,每年冬天举行环城长跑赛,设老年组,参赛者达350多人次,1982年4月县体委举办太极拳、太极剑训练班,有50多位老人参加。
从1986年5月老年体协成立以来,共开展篮球、田径、乒乓球、门球、钓鱼、掷球、三代人综合比赛等多项活动。参赛者达450余人次,本县老年篮球队1988年获汉中地区第二名。1988年老年女子门球队参加汉中地区比赛获第四名。
农村体育 解放前,本县民间体育活动以武术为主。观音、兴隆一带盛行刀术、剑术、棍术、跑马射箭、弓弩等。简池、三元一带,盛行习武举鼎、练石锁、刀术等。清末,大池坝人杨军,练功举鼎、举石(磉礅),耍刀之事广为流传,据当地人回忆,他随手可举一个约100多公斤重的石磉礅,他曾用过的一把大刀,重约100公斤。城区、渔渡一带,盛行马术、射箭、摔跤等活动。现在的北校场便是当年跑马、射箭、摔跤、比武的主要场地。解放后,除跑马、举鼎、弓弩匿迹外,其余项目有较大发展。1963年国庆节,在团县委倡导下,兴隆、渔渡、三元3个集镇分别举行篮球、乒乓、象棋小型竞赛,同时结合民兵训练,培养出26名优秀射击能手,1965年,仁村公社女民兵武明芝、城关建筑队民兵晏安纪分别在出席西北地区民兵射击比赛中夺魁,受到嘉奖,1964年7月23日,在县体育场举行“镇巴县第三届全民运动会”。全县八区一镇都派男、女代表队参赛,渔渡区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观音区获第二名。1966年6月11日,各区分别举行游泳比赛。
1971年至1975年,觉皇、平安等地成立篮球队外出比赛。兴隆公社庙坝大队、长岭公社联丰大队亦组建篮球队外出参赛,伍家公社篮球队与四川通江铁溪区经常进行比赛。1972年,渔渡、三元两个集镇被评为全县农村体育活动先进单位。1975年,县体委、县人武部举办首届农村民兵篮球赛,并参加汉中地区首届农村民兵运动会,男队获第四名,女队获第八名。
1976年至1990年,各区、乡所在地每逢重大节日都举行篮球竞赛,九阵乡经常同当地驻军进行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比赛,乡政府亦调整出一块土地,修建篮球场,羽毛球场,设置乒乓室,象棋室等活动场地。
1988年2月,本县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并举办首届农民运动会,同年3月参加汉中地区首届农民运动会的田径比赛,本县男队获团体总分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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