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设置
解放初期,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由部门保存。1955年,设立机关档案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部门的档案材料。1958年10月成立洋县档案馆,统一管理全县党政群团的文书档案。1961年后,除鉴定、接收、统计和保管县级各机关单位的文书档案外,还配合政治运动,收集、整理阶级档案。1970年,档案工作由县革委会办事组主管。1981年6月,成立洋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84年1月,县档案局列入县人民政府编制序列,档案馆仍归县委办公室领导。1985年6月档案馆归属档案局,局、馆共有干部9人。1986年新建面积为1055平方米的四层档案大楼1幢,1987年竣工使用。至1989年,全县共有档案室577个,专(兼)职档案员596人。
第二节 馆藏档案
县档案馆共收藏档案187个全宗,计3.65万卷。其中:归政府档案5个全宗,档案308卷;党史调查4个全宗,档案54卷;历年档案162个全宗,档案2.65万多卷;人事材料16个全宗,档案9631卷。另有地方史志、书刊资料48种、3700册。
第三节 档案业务
一 编研、利用
档案的编研、利用工作始于1978年。截止1985年底,编制的检索工具有《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卷柜案例》、《人事索引》、《借阅登记册》、《档案利用情况统计表》、《档案接收登记簿》、《档案销毁登记簿》等12种。编纂的参考资料有《中国共产党洋县历届党代会文件汇集》、《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洋县组织史资料》、《洋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集》、《洋县工会历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洋县妇女联合会历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共青团洋县委员会历次代表大会文件汇集》等6种。1980年后,县档案馆所存各类档案,为配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纠正不正之风、整党、体改、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农业区划普查、人口普查、编史修志、解决历史纠纷等项工作服务。至1989年,接待来馆查阅资料的7690余人(次),利用档案达1.18万卷。
二 鉴定、保管
1957年后,为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各文档材料形成的规律及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作用,确定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保管年限。对价值大、利用率高的档案,按年度分党群、行政、事业系统和区、乡(镇)及旧政府档案5类组卷,以全宗编号顺序装盒入柜。对卷内的重份文件、超过保存年限的文件、无参考价值的事务性文件、未经签发的电文稿、一般文件的修改稿和无特殊保存价值的来信和文件,经过鉴定,造册登记销毁。
通过鉴定装盒入柜的档案,各级档案馆(室)建立保管制度,加强安全措施。除库(室)内经常放置灭鼠药、卫生球、木炭,防虫蛀、鼠咬和潮湿外,经常保持卫生和正常温度,防止强光照射,并配置灭火机、消防池,随时防范。每年按季节定期对库内180节专柜、5000个档案盒进行消毒处理,实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库房有专人看管,节假日轮流值班,并严格履行借阅制度。
三 科技档案
根据国务院〔1980〕国发246号文件精神,本县产生科技档案的47个企事业单位,落实领导、机构、人员、设备,对各种科技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截止1989年底,全县建有基建、工程技术、产品、设备、仪器、病例、科研和农业等10类科技档案共1.96万多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