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解放前,国民党县党部和县政府都设有管卷室,配备文牍管理文卷。
解放后,人民政府文书处理工作由民政科兼办,各单位文书自行管理。1952年7月,政府秘书室正式成立,文书处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1953年底,宁强县人民政府设立了全县第一个机关档案室,归秘书室领导。1956年4月,县委秘书室成立档案室,党政档案分别集中管理。其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相继建立了一批机关档案室。
1958年为适应各项工作“大跃进”的形势,建立党政合一的档案馆。1959年1月,在县委档案室和政府档案室的基础上,成立宁强县档案馆,主要是兼做县委和县政府档案室的工作,为档案馆、档案室和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三合一的松散联合。1960年夏,全县档案工作会议后,县人民委员会给档案馆调整房舍,党政两档案室的档案集中统一保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机构瘫痪,档案工作停顿,档案馆多次受群众组织的冲击,损失严重。1968年9月宁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接收档案馆,更名为陕西省宁强县革命委员会档案馆。1979年恢复陕西省宁强县档案馆,受县委和县革委会双重领导。
1980年3月7日,宁强县档案局成立,档案局同档案馆一班人员两个牌子,后县委同县革委正式分开,档案局(馆)受县委直接领导。1985年8月,改归县政府领导,县档案馆仍为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其业务工作受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县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设立机关档案室或档案专柜,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档案馆成立之初,编制5人,实配3人,1963年2月调李尔干为首任馆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档案馆机构瘫痪,人员调离,只留1人看门守摊。“造反派”多次冲击档案馆,抢走核心档案,导致档案员吴其良害怕组织追究责任而自杀。
1989年1月,局、馆已按编制配齐12人。
二、设施
宁强县档案馆建馆之初,有一般住房9间,大小文柜53个。1960年5月,从县人委调整出较好的办公用房12间给档案馆。
1966年,在原县委机关院内拆除旧房,改建成砖木结构简易档案库房1座,建筑面积256平方米,档案保管条件大大改善。
1989年第4季度在县人民政府院内开工兴建档案馆,新馆总投资42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1992年正式投入使用。
1979年制作一批卷盒,改平式摞放为立式盒放,现拥有各种资料柜1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