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自然条件复杂,因而自然灾害频繁,主要有洪涝、大风、干旱、秋封和霜冻,地震、虫害次之。属全县性的有干旱和洪涝,属局部地区的有暴雨、大风和冰雹。
明清时期,境内设社仓、义仓,储粟备荒,遇灾赈济。民国时期,县府也曾采取过一些备荒救灾办法,但由于当时政治腐败,污吏横行,且救济又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一遇大灾之年,百姓流离失所,饿殍载道。
解放后,党和政府对减灾、救灾工作极为重视,以预防为主,加强预测预报,尽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遇到灾害,立即组织动员群众抗灾救灾,一方有灾,八方相助;政府及时调拨救灾粮款,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免征或少征灾民的赋税,支援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从而使社会稳定,灾而不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