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自宋代始立教育机构。宋、元、明、清推行科举制度。设儒学或书院,供生员(秀才)读书。明、清有进士、举人36人,生员210人。清末废科举,立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癸卯学制”,始立高等小学堂。 民国初,改学堂为学校。18年(1929)8月始立初级中学。27年(1938),按保设小学。29年(1940),有小学186所,学生7625人;初级中学2所,学生130余人。 解放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50年代初,中、小学逐步走向正轨。同时,开展扫除文盲。1958—1965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实行“两条腿走路”,公办与民办相结合,学校和学生数量增加。1965年有各级各类学校525所,学生5.06万人,教职工2265人。 “文化大革命”中,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教育质量下降。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调整学校布局,整顿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教学秩序正常,教师认真教学,学生认真读书,教育质量稳步上升。 1987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469所,学生60578人,教职工3671人,分别比1949年增长3.8倍、8.6倍和11.5倍。1979至1985年有595人考上大学,是1959—1965年考入大学人数的1.6倍。1986—1987年大学录取326人,连续两年列汉中地区第二名。工农业余教育、成人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第一节 机构 宋元两代,县设教谕,管理教育。明、清设教谕和训导。清道光十二年(1832)撤训导。光绪三十一年(1905)撤教谕,设劝学所,委视学1人,总理教育文化事宜。 民国元年(1912)设学务局,4年(1915)改称劝学所,16年(1927)改称教育局,21年(1932)又改称教育助理处,配助理员1人,协助县长管理教育,29年(1940)改称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3人。 解放后,1949年12月,成立文教科,管理教育文化。1951年1月,改称文教卫生科。1953年1月,复称文教科。1954年1月,又改称文教卫生科。1956年1月,复称文教科。1960年改科为局。1962年6月,文教、卫生合并为文教卫生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干事7人,各区配视导员或督导员1人。1967年改称文教卫生办公室。1969年9月,政工组下设文教组。1973年4月,恢复文教局,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事4人;区、公社(镇)文教专职干部64人。1981年11月,文化与教育分设,教育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干事5人;区、镇教育专职干部9人。1987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巡视员2人,副主任科员2人,干事9人;区、镇有教育专职干部9人。 第二节 儒学·书院·义学 一、儒学 儒学始于明洪武四年(1371),学堂设在今老城乡城隍庙。属官办,供生员(秀才)读书。清顺治十年(1653)重加修葺。 儒学设教谕、训导各1人,为学官、管教育、教学,由省按资历定级别。学官下设伙管员、门斗、膳夫等7人,学田92.3亩,租银13.83两,年支银2126.4两,学田收入不足部分由县支付。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在褒城县城文庙东明伦堂设儒学,有训导1人,学田97.2亩,岁征银11.5两。 儒学入学生员,免交田赋,供给膳食,衙门以礼相待。学规是:不干涉官长事务,不求官长办事,不结交有权势的人;不包揽诉讼,为别人做旁证;不向官府写材料发表议论;不交盟结社;不把持官府,武断乡里;不私刻文字等。 明进士无考,有举人10人,贡生20人。清文进士2人,举人28人,贡生190人,武进士1人。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停儒学。 二、书院 康熙二十八年(1689)立连云书院于褒城县城西南隅。 嘉庆六年(1801)知县马允刚创建沔县书院,地址在县城东南。嘉庆二十年(1815)湖南人王香亭要求入籍考试,捐湖南会馆(今老城粮站)五间为书院。知县范伦集资修整,初名作新书院,继名正宜书院,后毁于战乱。 嘉庆二十一年(1816)于武侯读书亭设龙岗书院,经费靠学田田租,年收3046千(串)文,支山长修金,生员和童生膏伙费,院夫、卫房和护房等人工资,年3002.6千(串)文,余款备旱涝用。 光绪二十七年(1902),知县徐兆兰用平粜余款买防军营房建沔县书院,经费取于地租,年收530余串文,后迁于文昌宫(今老城小学),有房20余间,民国19年(1930)被土匪王三春焚毁。 三、义学 嘉庆十四年(1809),褒城知县傅承缃在县城西南隅兴建义学。后长林、老道寺,新街子相继设义学。 同治二年(1863),一位四川人筹款,于菜园渡立义学1处。后元墩、新铺、茶店,武侯墓等地设义学。 光绪三年(1877),知县孙铭钟捐养廉银80两,发放自息,年息24千(串)文,设义学于铎水(天济宫),不收学费。又年捐俸银30两,在县城万寿宫办义学,后任知县都捐钱办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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