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地震观测
1976年2月21日,成立地震台(地址在县气象站)。1976年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在县计划委员会)。1979年9月,地震台与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地址在科委)。1976年群测群防点遍布城乡、机关、厂矿、学校,加强了宏观、微观异常情况的测报。1978年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名;1985年有2人,采用地震仪、土地电磁偏角、水平摆、水氡等手段监测震情。
1976年7月28日,唐山、丰南一带发生7.8级强烈地震,县成立防震抗震指挥部暨支援唐山抗震救灾指挥部;8月16日,四川松(潘)、平(武)一带发生强烈地震,8月17月,县地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防震工作和地震应急工作安排意见,编印《震情动态反映》;11月,撤销防震抗震指挥部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975年9月和1976年3月先后两次组织中央、省、地驻勉单位和县级有关单位派人去辽南参观学习抗震经验。1976年9月至11月举办地震知识展览,向人民群众普及防震抗震知识;还以地区名义在地区各县(市)巡回展出;至1977年4月,历时8个月,展出9个县、市共接待群众10万人次。
1986年,成立勉县温泉地震台,主要以水氡观测为主,水温观测为铺,是年纳入陕西省地震测报网点,为省第8个专业地震台。1987年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1名观测员,参加全省资料评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第六节 计量管理
民国初期计量仍沿用清代度量衡。民国后期,度量衡由县政府建设科管理。
解放初,计量工作由县工商科管理。1959年计量工作划归科委领导,具体业务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1962年科委撤销,计量工作由县文教卫生局雇1—2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与市场管理委员会互相配合,对衡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鉴定,鉴定器具由省计量局调拨。1970年计量工作交计划委员会管理,1977年归科委管理,是年4月13日成立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工作人员6人,经费1万元,各种仪器设备由省计量局调拨。1985年12月成立县标准计量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政策法令、规程和执行计量监督管理,进行量值传递和计量测试工作。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更名为县计量测试中心,1986年成立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计量技术鉴定、修墁、测试,对计量器具维修、执行仲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等。1987年计量测试中心有职工7人。
1978年完成中药计量单位的改革。1979年开始衡器大普查,共普查商业、粮食、供销、厂矿、集市贸易和部分平川社队等各种衡器978台(件),合格率为33.3%;检查布尺35支,量提171只。1980年开展力学计量,共检修各种衡器689台(件),收入1000元;是年12月25日,县政府发“勉县衡器管理办法(试行)通告”。1981年,检修各种衡器1320台(件),收入2000多元。1982年检修力学计量器具1484台(件),收入3700元,其中衡器1043台(件)、天平32台,血压计73台、砝码331个。1983年除正常力学计量工作外,还开展长度计量。1984年检修项目发展到长度、力学、温度等大类10个项目,检修计量器具400台(件),收入6300元。1985年计量测试中心有标准天平2台,标准砝码20公斤的3吨,公斤组标准称铊、三等克组砝码块规各2套,二等克组砝码、千分尺研磨器、卡尺研磨器、平行平镜各1套、三等毫克组砝码1盒,百分表检具、框式水平仪检具、标准血压表、量端仪各1台;检修计量器具3089台(件),收入4554元。
1986年以乡(镇)企业为服务对象,先后为温泉水泥厂等5个示范性企业制定管理标准27条、工艺标准12条;完成县三粮液酒厂、果酒厂等7个企业的计量定级;对城乡市场进行了5次监督检查,没收非法计量器具和失准计量器具180多件,伪劣商品150袋(件)。1987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工业产品责任条例》及《陕西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废除不合格计量器具560台(件),推行千克杆称3500余支,米尺160支。对粮食、商业、供销、轻工系统103个单位进行抽样,有97个单位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和千克秤、米尺,推广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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