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工体育 1966年前,中央、省、地驻略厂矿企业设有体育协会,“文革”初期停止活动。1969年后略阳铁路地区、略阳钢铁厂、金家河磷矿、略阳磷肥厂、略阳发电厂等相继恢复体育协会。之后,在“优先发展城镇体育”的指导下,职工体育活动发展较快。广播体操成为职工的主要活动内容。组建篮球、乒乒、羽毛球等项代表队,开展系统、单位、车间班组之间的比赛。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为干部职工组织太极拳、鹤翔桩气功、武术学习班,利用节假日举办不同形式的职工运动会。1984年,略阳县农械厂、农业银行、铁路医院、横现河磷肥厂分别被评为陕西省汉中地区职工体育先进单位。
四、农村体育 1970年,农村体育逐步发展,农村青年掀起打篮球热,多集中在区镇、街道、学校开展比赛活动。1978年后,全县各区镇、乡建立体育活动场地,重大节日有单项小型比赛。1983年后随着农村文化站的建立,多数组建体育代表队,购置必要的器材。郭镇、何家岩、白水江、徐家坪多次举办农民运动会。1983年徐家坪乡被评为陕西省农村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985年有4个区6个乡举行农民运动会,1月14日举行略阳县首届农民运动会,有5个区32个乡204个参加比赛。1988年何家岩区、镇、麻柳铺乡成立农民体育协会。止1989年,本县已举行四届农运会。
五、学校体育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略阳中学生参加陕南春季运动会获奖,促进了城乡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民国二十六年(1937)后,县教育科每年都要举办一次运动会。春季举办“4月4日儿童节”运动会,场地多在武兴镇中心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体育日趋普及,项目增多。城区中、小学一般设有专职体育教师2至5人,区、乡中小学先后配备专、兼职体育教师。中、小学每年都举办运动会。广播体操推行后,学校一般设有早操、课间操。1982年城乡中小学校及各驻略厂矿学校达到锻炼标准的1605人,达标成绩率为19.93%。1989年有7871人参加达标锻炼,其中达标学生5164人,占66%。
第三节 裁判队伍
1976年后,具体委每年举办2~3期裁判员学习班,经常评选,定期考核,送省、地学习观摩,及时报批升级。全县已有国家一、二级裁判员22人,三级裁判员50人。为开展群众体育竞赛,培养了骨干力量。
本县运动技术水平逐年提高。70年代,职工篮球队曾多次在汉中地区获前三名。80年代初,少年男子排球队连续几年获全省比赛一、二、三名。1983年以来,本县已向省、地体委和部队输送青少年运动员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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