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置县之初,因人口稀少,社会动乱,教育事业难以开展。明嘉靖、隆庆、万历年间,本县社会比较安定, 教育事业才有了一定规模和成就。办学形式以私塾为主,公学仅县城有小学1所,入学人数不详。这一时期,经过科举制度的选拔,涌现出了一批封建文化的优秀人材, 计有进士3名、举人8名、贡生54名。明末清初,本县战乱经年,私塾大多停办, 县城小学校舍累被劫火。至雍正十二年(1734),每年连8名童生、20名廪增生都“因应试人少取不及额”(民国《紫阳县志·学校志》)。乾隆中期,本县社会渐趋安定,教育事业始得恢复,至道光十三年(1833)全县共有书院1所(设在县城)、义学7所(县城2所,洞汝河口、瓦房店、蒿坪河、毛坝关、麻柳坝各1所)。光绪三十二年(1906)停制科兴学堂,将书院改建为高等小学堂、义学改建为初等小学堂。清末,全县共有高等小学堂1所、初等小学堂50余所。制停科后,考取官费留日生8人,考取省内外高校生25人。
民国初,学堂改称学校, 并创办了女子学校和职业学校等新式学校。三十年(1941)紫阳县初级中学创立。至1949年11月末,全县共有初级中学1所,中心国民小学12所,保国民小学120余所,教职员工284人(其中初中32人)。由于受教育面窄,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15%,文盲占全县人口的80%以上。
本县解放后, 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中学教育:1953年仅有初级中学1所,教职工14人,在校学生160人;1985年发展到初中24所、完全中学3所、农业中学1所,共28所,比1953年增加27倍。教职工544人,增加近38倍。在校初中生6613人高、中生956人、农中生119人,共7688人,增加47倍。小学教育:1953年有小学190所,教职工390人,学生9279人;1985年发展到小学494所,增加2倍。教职工1805人,增加4倍。学生49300人,增加3倍。同时,幼儿教育与成人教育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经过30多年的努力,本县人民群众的文化程度较旧时代有所提高。据人口普查资料:1962年,文盲、半文盲占人口总数的52%,初识字者占4%,小学文化程度占15%,初、高中文化程度占2.3%,大学文化程度占0.06%; 1982年,文盲、半文盲占人口总数的50%,小学文化程度占26%,初、高中文化程度占11%,大学文化程度占0.1%。本县自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以来,考取大专院校学生136人,考取中等专业学校学生935人。
本县解放后教育事业与旧时代相比,虽有很大进步,但与全国、全省及安康地区水平相比,仍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本县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比例,比全国高出26.5%,比全省高出25.3%,比安康地区高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