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本县曾盛极一时。据光绪补刻《紫阳县志·祠庙》记载,县境内较有名的寺、庙、庵、殿等多达30余处。最大的东明庵建于明成化年间( 1465~1487),早于置县,相传寺僧曾达数百人。另外还有县城的大明寺、县西40公里的天池庵、宝狮的旦月寺、安溪的五郎铺寺、百州寺。
明末清初战乱,紫阳社会生产衰落,佛教亦日趋衰落。除东明庵、显月寺、药王洞等较大寺庙,各地中、小寺庙坍塌断香;唯田园沃美的蒿坪河一带, “佛祖”被供奉到解放初期。显月寺庙租曾多达10余吨。
凡有寺庙的地方多于庙中主神诞日定期举办庙会。如观音庙会是农历二月二十九日,玉皇庙会是正月十九日。庙会期间还常常举行汉调二簧或皮影戏及其它小戏演出。主持庙会的会首或主持僧尼,常可因此得一笔钱财。
本县僧尼行教主要方式有:
主持庙中事务,经管香火,收受善男信女的布施;
在庙中设置签筒,专为求神拜佛者打卦抽签,分别请求布施清油0.5~1.5公斤;
兼做神医,常请中医编制药方并编号制签,患者凭神佛抽签吃药;
为死者诵经,超度亡灵。后来此类人员从僧侣中分离出来,不再剃度出家,而专事这种职业。虽民间称其为“道士”,但所念经文全是佛经,与道教的道士不同;
僧尼专门坐禅研讨经文、说法讲经者,在本县不多见。
民间礼佛的方式主要有:
一是“烧拜香”、“烧旗香”。这是事先向佛许愿,向佛“还大愿 ”而采取的形式:烧香者从出发点直到还愿处,三步一叩、九步一拜到佛堂。或一路旌旗,高举“万民伞”以张神德,并且一路烧香,一路唱“香歌 ”。随行者数人至数百人不等。
二是收布施。礼佛者在庙会毕时,向会者或主持领一帐本,然后到各家宣扬佛的功德,劝人布施,并收取上帐后,统一交庙中。
三是事后还愿。猝遇灾难,礼佛者当即向某庙中佛祖许愿求保佑,事毕后还烧纸、上油,或重塑佛像,或为佛像搭红挂匾、换袍等。
四是到庙中抽签问卜、求药。
另外还有一种不进衙门进庙门的情形。遇有民事纠纷,原告、被告都同到庙中,向佛像自诉冤屈并向神佛起誓后,心平气和自回家中,等待神佛的报应。
从1950年开始,和尚、尼姑陆续离开佛堂,参加生产劳动,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到1960年尼姑全部还俗,和尚仅存8人.和尚今已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