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按时间先后,流存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4种宗教。此外,县内有奉祀诸神的龙王庙、火神庙、泗王庙、关帝庙等,属于一般偶像崇拜,难入正常宗教范畴,故本志不记。
第一节 佛教
佛教在本县曾盛极一时。据光绪补刻《紫阳县志·祠庙》记载,县境内较有名的寺、庙、庵、殿等多达30余处。最大的东明庵建于明成化年间( 1465~1487),早于置县,相传寺僧曾达数百人。另外还有县城的大明寺、县西40公里的天池庵、宝狮的旦月寺、安溪的五郎铺寺、百州寺。
明末清初战乱,紫阳社会生产衰落,佛教亦日趋衰落。除东明庵、显月寺、药王洞等较大寺庙,各地中、小寺庙坍塌断香;唯田园沃美的蒿坪河一带, “佛祖”被供奉到解放初期。显月寺庙租曾多达10余吨。
凡有寺庙的地方多于庙中主神诞日定期举办庙会。如观音庙会是农历二月二十九日,玉皇庙会是正月十九日。庙会期间还常常举行汉调二簧或皮影戏及其它小戏演出。主持庙会的会首或主持僧尼,常可因此得一笔钱财。
本县僧尼行教主要方式有:
主持庙中事务,经管香火,收受善男信女的布施;
在庙中设置签筒,专为求神拜佛者打卦抽签,分别请求布施清油0.5~1.5公斤;
兼做神医,常请中医编制药方并编号制签,患者凭神佛抽签吃药;
为死者诵经,超度亡灵。后来此类人员从僧侣中分离出来,不再剃度出家,而专事这种职业。虽民间称其为“道士”,但所念经文全是佛经,与道教的道士不同;
僧尼专门坐禅研讨经文、说法讲经者,在本县不多见。
民间礼佛的方式主要有:
一是“烧拜香”、“烧旗香”。这是事先向佛许愿,向佛“还大愿 ”而采取的形式:烧香者从出发点直到还愿处,三步一叩、九步一拜到佛堂。或一路旌旗,高举“万民伞”以张神德,并且一路烧香,一路唱“香歌 ”。随行者数人至数百人不等。
二是收布施。礼佛者在庙会毕时,向会者或主持领一帐本,然后到各家宣扬佛的功德,劝人布施,并收取上帐后,统一交庙中。
三是事后还愿。猝遇灾难,礼佛者当即向某庙中佛祖许愿求保佑,事毕后还烧纸、上油,或重塑佛像,或为佛像搭红挂匾、换袍等。
四是到庙中抽签问卜、求药。
另外还有一种不进衙门进庙门的情形。遇有民事纠纷,原告、被告都同到庙中,向佛像自诉冤屈并向神佛起誓后,心平气和自回家中,等待神佛的报应。
从1950年开始,和尚、尼姑陆续离开佛堂,参加生产劳动,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到1960年尼姑全部还俗,和尚仅存8人.和尚今已绝迹。
第二节 道教
宋元丰年间(1078~1085),浙江临海人张平叔来本县境内汉水之滨仙人洞修炼并在此羽化。张平叔号紫阳真人,本县即因其得名。因张平叔系道教南派始祖,故道教在紫阳活动较早。
道观除擂鼓台真式殿外(一说此殿原是佛殿,后改为道观),还有香炉山朝天观、京山岭(今地名不详)、龙泉观、汝河太子坡回龙观、红椿坝小石河盘龙观。
擂鼓台真武殿(又名玄天观),建于明天启六年(1626)。
清末民初,擂鼓台无僧道主事,殿中香火由会首请俗人经管。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今石泉县境内云雾山道人郑信诚始到擂鼓台传道,此后,香火盛而持续至今。
道家生活清苦,本不事庙会。但因擂鼓台香火甚旺,当地豪绅、地痞觉得有利可图,纷纷承办庙会争当会首。因而,擂鼓台自清嘉庆二十年(1815)始兴办庙会,每年自农历二月十九日起,兴办的观音会、祖师会、开山会、地官会、天官会等接连不断,而道人只管念经敲钟,会首包揽庙会一切,将所得财物席卷而去。因众香客代鸣不平,会首才略有收敛。
擂鼓台香火盛期是农历六月初一到七月十五日,香客累计最多可达6000人次(1960),从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后期,香客日少。最近几年又出现香客增多的趋势。
民国末年,有几位道人回云雾山,杨文鹏成为当家道士。1953年,杨文鹏加入卫生工作者协会,随程春波学医治病,道观由陈昌登经管当家。1957年,有关部门将杨文鹏开除协会,杨返擂鼓台重操旧业。1963年云雾山的3名道士亦再到擂鼓台。陈昌登成为本县政协委员。稍后,陈昌登病死,杨文鹏为当家道士。
“文化大革命”中,道士陈树喜在汉阴抓去游街,道士吴祠亮吓得吊死在擂鼓台;道士张崇富放弃“严禁伤生”的信条,误中自己安装的狩猎垫枪而死;杨文鹏在公社农场当了一段炊事员后被允许重返擂鼓台看守房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宗教政策得到落实,杨文鹏当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四届县政协委员,继续从事道教活动并兼做道医。至今仍有4名道士,皆在擂鼓台。
本县无烧丹炼药的道士。道教活动的特点是与佛教互相融合,并且往往掺杂着经文外的迷信活动如卜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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