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赠
本县人民向有乐于施济的传统美德,历史上每遇修桥补路或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无论贫家富户,均能解囊相助。如清末修建的河堤、城墙、渠道、学堂等,从现存碑记可以看到捐献者一一列名,民间以此为荣。近如民国27年慰劳抗日将士,县乡及邻近乡镇募得捐款500余元。1951年抗美援朝时,全县人民捐献1.8亿元,各种物资数千件。80年代以来,全县集资办学款达500余万元,培修午子山捐款8000余元,兴建牧马河上渡大桥捐款50余万元。群众中感人事例很多,如宗教界人士黄辉空,生活并不富裕,却慷慨拿出历年积蓄400元捐赠修桥。1983年,私渡唐太平为安康灾区捐献1000元。1990年,李慧贞为“飞凤”奖学金捐款10000元。诸多事例,不胜枚举。
二、舍己救人
1963年3月,全县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1977年3月再次掀起高潮,青少年一代尤其表现突出,如1983年,葛石小学生史艳秀救出落入堰塘的一名少女,而自己却献出了生命,时年仅14岁。同年,二郎中学学生赵礼虎临危不惧,在水库中救出4名落水者,团省委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三、晚婚晚育
提倡计划生育后,出生率显著降低,男女婚期亦普遍推迟,城镇青年平均婚龄比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推迟2—3年,旧的婚姻观念有很大改变,如过去对男到女家多存偏见,俗称“上门汉”,受到歧视。现在男娶妻、女招赘,平等看待。同时,父母包办及买卖婚姻的现象已大为减少。
四、移风易俗
本县历史上长期遗留着婚丧大操大办的陋习,80年代,一对城镇青年结婚,平均花费为两三千元,最多有达万元者。其他诸如修房、搬迁、老人过生日、孩子过满月、上大学、参军等一切所谓“喜事”,无不请客送礼,一般家庭每年送礼二十几次,多的三四十次。1987年据白龙塘乡上庵村的调查,全村每年花于礼金17550元(每户在75—260元之间)。针对这种情况,县内已有不少村镇建立自管组织“红白事理事会”,本着尊重民意,节俭办事的原则,从规模、仪式、开支标准等方面控制,把不该花的钱粮节约下来,白龙塘乡6个红白事理事会,在办理33起婚事中节约开支近万元,收到了移风易俗的效果。
在近年开展的“五讲四美(讲文明、礼貌、卫生、秩序、道德和心灵、环境、语言、行为美)三热爱(热爱党、人民、社会主义)”的文明礼貌活动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如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已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在“五好家庭”的评比中,全县共评出52个文明村和文明单位,2925户五好家庭(其中突出标兵20名),970个双文明户。
此外,在中青年中出现的读书热,老年人的健身热,部分职工的集邮热等,也体现出社会上一种生动活泼、欣欣向荣的生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