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容遣返
1961年县人民委员会开始重视人口外流和收容遣返工作。1964年遣返600余人,1965年遣返580人。1971年民政局设专职人员,负责接待遣返者,安排其生活和生产,1974年设立收容遣返站,有工作人员3名。是时本县因生活困难人口外流现象严重,收容遣返量甚大,1976年全县普遍开展清查和纠正人口外流的群众运动,县委组织班子在三川口搞试点,取得经验推广全县,本年共收容遣返550人。1979年收容遣返747人,1980年开始,生活好转,外流人口纷纷返回故里,收容遣返人数渐少。1980年收容遣返33人,1982年收容遣返21人,1983年收容遣返56人,1984年收容遣返49人,1985年收容遣返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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