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材资源洛川地处渭北高原沟壑区,坡地广,有丰富的药材贲源。以前只有少数识药的群众上山砍柴、放牧时采挖销售。建国后经普查有酸枣仁、黄芩、柴胡、甘草、冬花、杏仁、麻黄、知母、防风、地骨皮、茵陈、蒲公英、槐米等百余种,洪福梁、菩堤、武石等乡盛产野生山桃仁、柏子、寄生、薯芋、马斗苓等大宗药材,其中酸枣仁年产量7—10万斤,被省、县勘为野生药材护育的主要品种。1979年省、地拨款在后子头和京兆园林场等地定点护育达3万余苗。
家种药:解放前种植者很少,自1960年起,县药材部门由河南、安徽、甘肃等省引进生地、山药、丹皮、白芍、大黄、枸杞、黄芪、白芷、牛夕、板兰、党参等品种。试种成功后,推广种植。1985年家种药材产量达5万公斤。
二、药品制售
建国前后,炮制与收购药品都由私人经营。1956年,私人经营之药店全部办成联合诊所中西药的批发店,药材收购由县供销合作社经营。1959年成立了县药材公司,收购批发药材,同时设立中西药门市部。1971年又在旧县、槐柏设立两个购销点,内设中西药批发、中药材收购门市部。1980年县上增设第二中西药零售门市部,至1985年药材收购、批发、零售职工有43人。中药材收购量达15万公斤以上,价值25万余元。经营中西药品医疗器械2700余种,销售值由1959年的20万元增至100万元,公司的中药材饮片加工厂对购进的150种药材加工炮制,年加工量为2.5万公斤。
三、药品管理
1960年前,药品检验管理由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办理,后由县卫生局管理。1980年后由县药品检验所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生产、经营制剂等项目进行检验。没有技术职称的药管人员,要参加考试和经健康检查,发给合格证书,建立档案。药材公司两个门市部、批发部、收购部、加工厂、县医院制剂室,经检验后发给“许可证”。县以下药剂单位经检查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严禁没有许可证的“游医”行医,对药贩子的假劣药品、报废过期药品,一律销毁。1985年县有药剂人员45名,其中有药剂专业学校毕业者8名,主管医师1名,药师1名,中药师1名,药剂士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