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业余教育
民国14年(1925),县设平民教育学校1所(附设于县立第一高小内),招收学员40名,讲读“军民千字课”、“国民常识”,3个月后毕业停办。民国16年(1927),姜献琛(清拔贡,城内人)在县政府大门外建教室4间,早晚召集城区民众,讲解政策法令、时事新闻。两年后,因荒灾而停办。同年,县立通俗教育图书馆设立成人识字班,后改为县立第一民众学校进行成人识字教育。民国25年(1936),陕西省颁布“失学民众补习教育计划”,令小学兼办民校,县内各小学皆办民众教育,分男女2班,每日上课2小时。至民国30年(1941),民众教育并入国民学校,内设民教部1班,学习3个月。自民国28年(1939)至民国3 1年(1942)共办6期,就学群众为25710人。民国34年(1945),裁撤小学民教部,农民业余教育逐渐自流。
建国后,据统计,洛川农村文盲占农业人口的95%,特别是县北、县东一些边远山区的村庄,竟有无1人识字的现象。据此,1949年冬,县人民政府通知各完小、初小利用课余办冬学,组织农民识字。当年就有105所小学兼办冬学、男女识字班500余处。1955年后,转为农业合作社自筹设备,自聘教师举办。同时动员识字者教不识字者,识字多的人教识字少的人。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亲教亲、邻教邻、儿女教父母、弟妹教兄嫂的扫盲高潮。
1956年2月4日至3月7日,县人民委员会召开洛川县扫盲积极分子大会,出席代表117人,其中扫盲优秀教师72人,先进学员33人,优秀扫盲工作者12人,并受以物质奖励。据1956年年底统计,全县有各类业余学校460处,识字组48个,入学学员10804人。
1959年后,因经济困难,农民业余教育普遍停办,新生文盲和返文盲人数增多。1963年随着农民生活的好转,农民业校也逐渐恢复。据1964年统计,全县有扫盲班523处,参加学习11988人;回乡知识青年学习小组394个,参加学习238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未普及小学教育,农民业余教育遭到破坏,新生文盲和返文盲严重。据1978年年底统计:全县12—45岁的文盲、半文盲共21530名,其中:少年文盲691人,半文盲1034人;青年文盲3202人,半文盲2420人,占12岁—45岁总人数86000人的25%。
1979年,坚持“一扫、二教、三提高”的方针,全县重新办起431处农民业余学校,参加学习18804人。经1980年检查验收,有17230人脱盲,占文盲半文盲的80%。
在组织农民业余学习的同时,全县还建立了业余文化技术学校174所,参加学习2580人。为农村培养了大量的小麦、油菜、烤烟、果树等技术人员。
二、干部职工教育
1953年,县文教科、县工会在县城中山街(今新华书店大楼外)设立干部业余文化学校1所,配专职教师2人,聘请兼职教师4人,招收高小班72人。设语文、算术两科,每天学习2小时。1955年招收初中班60人,设语文、数学、理化3科。至此高小班毕业2期70人,初中班毕业1期56人。
1958年6月,“大跃进”开始,因干部职工参加劳动过多,学习时间被挤掉,业校停办。据1982年统计:全县职工23803人(包括民办教师、合同工、副业工、试用期职工1837人),其中不足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632人,未经专业培训的三级以下工人1147人。据此,县委、县政府要求单位进行文化补习教育。对职工较多的单位,设立职工业余文化技术学校12所;职工较少的单位办起学习班24班。全县共有专职、兼职教师97人,参加补习职工1290人。
1982年,延安地区统一规定:10月24日—25日在各县进行职工文化摸底考试,洛川参加考试950人,其中理科890人,文科40人。525名考试合格,由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发给初中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