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人民,历来重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真善勤的美德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建国后,政权性质、社会生产关系、人际关系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加之各级党、政部门重视思想政治工作,50年代呈现出国家安定、人民自由平等、安居乐业的祥和局面;60年代初“学雷锋,树新风”成效卓见。“文化大革命”推行“极左路线”,“以阶级斗争为纲”,“无限上纲”,矛盾扩大化,给人们思想上造成很大创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良风美德更加发扬光大,县境内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公而忘私等层出不穷,兹择其典型而述之。
舍己救人
1975年10月5日,范家公社雷北大队青年、基干民兵许五喜,在抽黄工程东雷一级站施工中,为了抢捞掉入黄河水中的架子车,同王建社、张军京跳进激流打捞。后又为抢救张军京被恶浪卷进漩涡,英勇牺牲。中共大荔县委作出“关于开展向许五喜同志学习的决定”。
1978年县人民武装部在官池组织武装基干民兵实弹训练,有一民兵心情紧张,将手榴弹导火索拉开掷于身后,危在瞬间。扈家公社武装干事肖俊成,不顾安危,机智敏捷,将其猛推在地,把燃烧的手榴弹扔出,排除了一场严重人身伤亡事故,肖受到县人民武装部通报表彰。
1982年12月,汉村公社干部谢宽耀,发现一名妇女不慎掉入洛惠渠东干渠里,他不顾寒冷,连衣跳入水中,将其救出。
同年10月24日,黄河抢险拦坝,华原营民工眭翠花撬动“石龙”,不慎被拖入水中。民工曾兆录、孙凤宝,置生死于度外,跳入黄河激流,奋勇搏斗,将眭翠花救出。
1981至1983年,沙底洛河渡口船工王国际,七次下河救出二十多名落水群众及四头牲口,被誉为“洛河渡口活雷锋”。
1986年6月27日,朝邑镇大寨子村三组青年、团小组长刘三合同爱人吕淑侠在洛河滩干活,忽听河岸边有小孩呼救声。三合急奔岸边,得知有三个小孩玩耍掉入河中,他不顾个人安危,毅然跳下河中拼力抢捞,救出两个小孩。当他下水救第三个小孩时,因精疲力尽,陷入河中,献出了生命。刘三合献身后,县、乡、村举行了追悼会,县委作出《关于向刘三合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召开了表彰学习大会。1986年10月9日,陕西省民政厅追认刘为革命烈士。10月15日,陕西省军区授予刘“舍己救人的模范民兵”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军民学习他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的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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