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慨解囊,济人危难,是本县人民固有的优良传统。1965年,庄里、齐村、南社等地区遭受特大冰雹袭击,全县人民伸出友谊之手,纷纷支授灾区,不但解决了灾区群众抗灾种秋的种子和物资,而且补充了口粮的不足。陕北多次遭灾,本县人民都拿出一定数量的粮食、物资、资金予以支援。
富平县人民政府,一贯奉行扶贫帮困政策,40年来,每年将10万余元的救济款分发给鳏寡孤独、“五保”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共办起“双扶”企业4个;给41个乡、镇和村办企业投资扶贫款75300元,解决燃眉之急,安排贫困户劳力441人。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贫困户有条件脱贫致富。吕村乡王旦村村民吴某,1982~1983年,父母先后死亡,兄患精神病,妻子痴呆,3个孩子年幼,欠债1200余元、欠粮1000多斤,住着两孔破窑洞,两间草房,度日艰难。乡政府及时资助300元,合作社帮他买了一头驴。从此他农忙种地,农闲搞运输,苦干两冬一春,收入900元,向国家超售小麦1900多斤,不仅还清了外债,还盖起了3间新瓦房。峪岭乡店南村梁某,一家七口人,生活缺吃少穿。1982年政府资助150元帮他搞起奶羊养殖业,1985年奶羊发展到14只,出售肉羊5只,收入1900多元。加上编筐,共收入2300多元。1985年承包责任田,产粮6000斤,盖了5间新瓦房,生活自给有余。
建国后,尤其在学习雷锋精神的年代里,人民团结友好,互帮互助,关心他人。在校学生互相关照,背扶残疾同学上学、义务劳动、给农民帮工,形成一方有难,各方支援,争做好事,不求留名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在群众中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县上和许多乡镇给残疾人办起了福利企业,充分发挥了他们为社会多做贡献的积极性,使他们对生活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不少地方还给无依无靠的老人办起了养老院,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