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亦称回教,清真教。创立于公元七世纪二十年代的阿拉伯半岛,创始人穆罕默德(566—632)。伊斯兰教在唐朝随着同外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传入中国。在本县纯为回民信奉。元末明初,白水暗门山北麓苜蓿沟村曾有回民居住。民国初年,回民多迁徙于煤矿附近,教徒仅有10多人。1949年后,执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回族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翻身解放,敢显露身分和信仰,有选择定居、职业的权利。由于白水解放较早,人民安居乐业,流落他乡的回民纷纷迁居白水,谋求职业,故白水的回民由10多人增加到530人,分布于全县10多个城镇和乡村。根据回族人居住的地区划为方(按行政区划),每一方有教长(阿訇),是宗教事务的主持人。阿訇许英才,并由回民推选苏正全为社首,韩孟林、海生春、杨青海、孙铁林等为社头,负责处理民族宗教的日常事务。
白水无清真寺,教徒多在自己家里祷念诵经。主要特点是实行伊斯兰《教历》、时间是按《农历》闰月推算,每星期五为回民聚礼日,严格执行伊斯兰教的五圣功:念、礼、斋、课、期。每年有两个传统节日,开斋节“尔德节”和牺牲节“古尔帮节”。食牛羊肉,禁食猪肉。丧葬不用棺椁,称为土葬。不烧香纸,不膜拜偶象。
建国30多年来,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回民同胞充分享受着民族一律平等的权利,普遍有活干,有饭吃,各得其所,安居乐业。1954年尧禾镇开了第1个回民食堂,1957年公私合营后,县城内和西固镇相继有回民食堂开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回民从事饮食服务业的不断增加,截止1983年底,冯雷、林皋、收水、城关、尧禾等公社(镇)共有集体和个体回民食堂13家,从业者76人,占总人数的14.3%。
回民同胞在中国共产党尊重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感召下,政治思想觉悟迅速提高,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激发了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涌现出不少先进人物。早在1954年苏尚勤被选为白水县人民代表。1958年苏正全被选为尧禾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共产党员、回族干部苏凤华选为中共白水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妇联主任。她和她所领导的妇联被评为县、地、省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当前几乎各条战线都有回族职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辛勤工作和劳动。
1982年,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决定:从白水公墓地中划出2亩地,作为殡葬回民亡人的坟地。同时批准以回民自筹资金为主,公助1,400元修建1处回民亡人洗礼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1982年10月2日,中共白水县委书记李希渊、副书记、县长侯积堂、副书记李景儒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同全县回族人民一起,欢度回族的传统节日——古尔帮节,回族人民喜悦感激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