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 清末,县境内始种鸦片。民国十八年(1929)前后,吸食成瘾者上万人。吸食者面黄肌瘦,身瘦如柴。因吸烟倾家荡产、卖妻典女、偷窃赌博、为乞为匪者为数甚多,民众深恶痛绝。民国二十三年(1934),陕西省政府颁发戒烟令,严惩婴粟种植者,省戒烟总局派徐蓬谨来县视察禁烟情况。民国三十五年(1946)10月12日,华阴县成立禁烟分会。民国三十六年(1947)3月1日,在太华乡乡公所成立禁烟所,6月3日上午9时,在太华乡第一中心小学操场,公开焚烧烟具。据民国三十七年(1948)登记,烟民仍有3535人。警察局名为禁烟,实为敲榨。军队长官利用换防之机大肆贩运烟土。土豪乡绅吸食者很多,禁烟极为不力。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严令禁种、禁食,实行烟民登记,认真戒烟,施药戒瘾,惩治烟贩。此后吸售尽绝。但近年来,境内又发现少数吸食者。
禁赌 赌博之风由来已久,民国时期炽盛。赌具有麻将、骰子、纸牌、牌九、宝盒、单双等,近年亦有用扑克牌推“十点半”的赌法。旧时,嗜赌成瘾之流,有的以家产或妻子儿女作抵押,致倾家荡产,沦为匪寇。解放后,政府明令禁赌,捣毁赌场,改造赌徒。土地改革后,各乡村都订立了乡规民约,赌博恶习绝迹。但近年来,恶习复燃,逐渐成风,已成公害。对此,本县各级妇联组成“妇女禁赌协会”,公安机关和乡镇治安组织曾多次突击抓赌,使赌风有所收敛。
剪发、放足 清代前,汉族男子束发于头顶。清兵入关后,汉人被迫留发辫于脑后。辛亥革命后,多数男子剃光头,亦有剪齐耳短发者。民国十六年(1927)县政府提倡“男子剪发,妇女放足”,彻底清除清代遗风。妇女缠足由来已久,足骨残畸,步履艰难。清光绪年间,本县贡生杨霖带头提倡大足,曾在家中设筵,请乡绅宣传协助,并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带头放足,影响甚大。民国十六年(1927)县政府下令放足,曾在县城文庙影壁(现中共华阴县委大门东墙)刷写标语,予以宣传。至抗日战争期间,缠足陋习于县内根除。
禁娼 民国时期,岳庙镇东段的“中国大旅社”和三河口、东泉店、下营车站等地设有妓院。妓女多是由外地拐骗而来的贫苦妇女,约有百余人。1950年县人民政府取缔娼妓活动,关闭妓院。妓女或遣送原籍,或从良嫁人,娼妓绝迹。近年来,在华山旅游区和罗敷车站等地又有暗娼出没。虽经几次打击,但仍未绝迹。
敬老爱幼 解放后,为了让孤寡老人安度晚年,人民政府每年为其购制棉衣、棉被。合作化以后,普遍对县实行“五保”。1960年,华阴人民公社于华山脚下(今华山镇政府),成立了敬老院。1984年,岳庙乡、华山镇、观北乡等地办起敬老院。县委、县政府则逢年过节前去探望慰问。
县卫生局下属各医疗单位,定期给全县所有儿童检查身体,注射疫苗。县妇幼保健站建立了儿童健康卡片。每年“六一”儿童节,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界向儿童赠送纪念品、放映电影,以示庆祝。
助人为乐 解放后,助人为乐成为人所公认的美德。在学雷锋、树新风的影响下,城关初级中学八六级六二班少先队,四年如一日接送下肢瘫痪的李娟同学上学,帮助她打水、买饭,搀扶她上厕所,受到团中央少工委、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表彰,被授予“红领巾助残集体”荣誉称号。
拾金不昧 1986年5月10日,硙峪乡西谢小学三年级学生刘波、刘峰在东谢车站附近拾到装有1570元现金的塑料袋。面对巨款他们毫不动心,迅速交给老师,很快找到了失主。中共华阴县委为此召开了表彰大会,向全县在校学生发出了《开展学习刘波、刘锋同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