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境内氏族来源而言,除当地土著居民外,主要有迁移定居、军垦定居、居官定居、经商定居、安置落户等。
土著居民:主要集居于土壤、气候、水源等自然条件比较优越的洛河、葫芦河流域以内的大川、平原地段。其家族相对集中,基本上一村一姓,以农为主,人口数量在境内也占绝大多数。
迁移定居: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为巩固国防,除修长城外,并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徙民55万,戎五岭,置44县。”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又迁北河、榆中3万家。“移民实边”虽系秦始皇听信谗言卦语,但在客观上确使汉族文化和先进技术得以在北方各地传播推广。
汉武帝征伐匈奴的边地战争,从元光二年(前133)到征和元年(前92)的40余年间,先后两次向北方移民130余万。这对北方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章定都金陵(南京)。为恢复和发展北方,也推行移民政策,在山西洪洞县设置移民局,征集人口稠密地区的百姓,先集中于大槐树之下,然后迁往各地,为使被迁者安居,落户后不准提及原籍,只准说是“从山西大槐树下而来”。此言古今流传,直至今日,境内不少居民谈论起始祖,因为不知道根基而开口直言:“从山西大槐树下来的。”
历代迁入境内的移民虽无确切的数字记载,但从秦“55万”“3万家”和汉代“130万”等巨额数字来看,迁移定居者的确为数不少。
军垦定居:县城古名五交城,为“五路”交通要地,具有一定的战略地位。自唐代贞观年间,鄜州建造都督府,开国元勋尉迟敬德任鄜州大都督,统领鄜、坊、丹、延4州兵马以来,直到清代中叶,境内驻军从未间断。同时历代大都推行军垦制度。因此,隋唐至清末,历代均有大批军户定居鄜地而成为当地居民。
陕甘宁边区时期,也有不少外籍退职军人定居鄜地。据1945年2月14日延安《解放日报》载:“鄜县三年安置退伍军人300余人,有的已娶亲成家,做到耕三余一或耕二余一。”
居官定居:历代因居官而定居鄜地者为数不少。如县城劳姓居民,祖籍湖南,因劳启询于清代光绪十九年(1893)任州知州,故家眷仆役定居鄜州。陕甘宁边区和建国以后同样也有在富县工作的外地干部,离退休以后,安家落户,定居富县。
经商定居:富地土著居民不善经商,经商者多为晋人。据调查建国前陕甘宁边区时期的1946年,境内城关、茶坊、牛武、张村驿、直罗、羊泉、交道等地共有经商者和从事手工作坊、匠铺者共计324户,其中经商者多为山西人,小手工业者多为河南人。
安置定居:富县地域辽阔,属地广人稀之州县。隋唐以后,为开发治理,历代均有招流安置。现居境内边远山区的外省籍居民,大多因水旱灾害流落到此,经安置而定居后为富县居民。如直罗、张家湾等乡镇的四川籍居民,北道德、岔口乡的山东籍居民,牛武等地的河南籍居民等。张村驿镇的居民原籍涉及全国26省、市、自治区。特别是陕甘宁边区时期,境内政治民主、丰衣足食,外地灾民大量流入富县。仅1948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一次下令各区乡安置因战乱和水旱灾害而流入境内的外地灾民594户,1918人。建国后也接连不断地进行安置工作,如“文化大革命”中的1969年9月11日全县清理出盲流(黑户)737户,2394人,除迁返而外,一次性安置257,户11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