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前,人口统计未留下系统确切的资料。根据考古学、社会经济学推知,人口再生产特征是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类型。
建国后,标志着一个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人口类型的确立,推动了本区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的周期性的平稳通过。
境内在清代、民国期间,有三次因机械变动引起人口大规模减少,一次是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因清政府镇压回民起义及太平军、西捻军;一次是民国十八年(1929)大饥荒;一次是民国二十一年(1932)发生疫病,均减少数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口机械变动,1953年至1959年因迁移减少548人;1960年至1966年因迁移增加81256人;1970至1980年因迁移增加23137人;1980年至1990年因迁移增加733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