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贞定王十八年、秦厉共公二十六年(前451),左庶长始修南郑城(今汉中城东北二里)。
贞定王二十八年、秦躁公二年(前441),南郑反秦。
安王十五年、秦惠公十三年(前387),伐蜀夺回南郑。
赧王五十四年、秦昭襄王四十六年(前261),秦昭襄王来南郑。
秦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36郡。南郑属汉中郡。
西汉
高帝(刘邦)元年(前206)正月,西楚霸王项羽立沛公(刘邦)为汉王,建都南郑。四月,刘邦来南郑就国;八月,用韩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策离南郑,出定三秦。丞相肖何留守南郑,在褒河创修山河堰,引水灌田。
高后三年(前185)夏,汉江溢,漂毁4千余家。
高后八年(前180年)夏,汉江溢,漂毁6千余家。
平帝四年(公元4年),梁王刘立因私通外戚卫氏,被废,徙南郑,自杀。
更始二年(24)汉宗室刘嘉被封为汉中王、扶威大将军,持节就国,都南郑。同年南阳人延岑起兵据汉中,被刘嘉击败,归降。
东汉
建武二年(26),延岑复反,围南郑,刘嘉败走。岑据汉中,自称武安王,旋即进兵武都,又被刘嘉击败。在成都称王的公孙述趁机派侯丹占据南郑,之后,积粮汉中,筑宫南郑。
建武六年(30)夏,光武帝遣将李通等率兵击败延岑。汉中郡治由西城(今安康)迁治南郑。从此,南郑为汉中郡首县,历代相因,直至1949年。
建和元年(147),太尉李固(南郑人,故里在今城固县柳林乡李固庙村),被外戚权奸大将军梁冀杀害,弃市,两子株连被害,另一子出走徐州免。李固弟子董班收尸扶柩归葬故里。
初平二年(191),益州太守刘焉遣张鲁(五斗米教首),袭杀汉中太守苏固,据汉中,改汉中郡为汉宁郡。
建安二十年(215),曹操西征张鲁,鲁溃奔巴中,操军入南郑尽得张鲁府库珍宝,巴、汉皆降。复汉宁郡为汉中郡。
建安二十三年(218),刘备由四川北上攻汉中,翌年五月占领汉中,于七月在沔阳(今勉县旧州铺)设坛,自立为汉中王。
三国
蜀汉建兴八年(230),后主刘禅进封征西大将军魏延为南郑侯。
蜀汉建兴十二年(234),平北将军马岱斩魏延于南谷口通往汉中的途中。
蜀汉延熙元年(238)十一月,尚书令蒋琬总率诸军屯驻汉中。
晋
泰始三年(267),分益州立梁州,治汉中郡南郑县。
咸宁三年(277)六月和九月,汉江暴水,死人甚多。
元康七年(297)秋七月,大旱,瘟疫和霜害并发。
永兴元年(304),李雄在蜀称成都王,遣李国、李云等率兵两万攻汉中。梁州刺史张殷奔投长安。李国等陷南郑,尽徙民于蜀。汉中人勾方、白落率吏民还守南郑。
南北朝
北魏延昌元年(512),分南郑县北部置武乡县(今汉中市武乡镇);后又在县西南置廉水县(今濂水乡),约二三十年废,仍入南郑县。
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南郑县为光义县,移治东光义府。北周改汉中郡为汉川郡;天和元年(566),改武乡县为白云县。
隋
开皇初年,废汉川郡,保留梁州,复改光义县为南郑县。
大业初,废梁州,复置汉川郡;废白云县,仍并入南郑。八年(612),移南郑县城于郡西,城南临汉水。
唐
武德元年(618),废汉川郡,置梁州。
武德三年(620),分县北部复置白云县,九年(626),废入城固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全国扩十道为十八道,汉中属山南西道,治南郑。
兴元元年(784),德宗李适避难汉中,乱平回长安后,改梁州为兴元府,南郑为赤畿县,与京兆同。
太和二年(828),兴元府尹王涯上奏朝廷:“本府南郑,两税钱额素高,每年征科,例多悬欠,请于管内四州均摊,代纳二千五百贯文”。皇帝批示:“宜付所司”。
天复二年(902),原壁州(今四川通江县)刺史王建陷兴元,天佑四年(907)称帝,国号蜀,本县为蜀所有,至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灭蜀,本县入于后唐。
两宋
北宋初,置峡西路,首统兴元府,路府均治南郑,至咸平时(998~1003)分峡西路为利州、夔州两路,利州路治南郑。
绍兴四年(1134),分县西南部置廉水县,至绍定中(1228~1233)废,复并入南郑县。
绍兴十四年(1144),分利州路为东西两路,东路治兴元(南郑),西路治兴州(略阳)。
绍定四年(1231)秋,蒙古拖雷率军攻破凤州后南下,围困兴元府,当地军民散走,死伤众多。
宝佑六年(1258)九月,元宪宗蒙哥率军伐宋途中,暂驻汉中,时汉中已入元版图。
元
初,改兴元府为兴元路,治南郑,属陕西省辖。
泰定四年(1327)八月,兴元(汉中)地震,震中留坝,本县有感。
明
洪武三年(1370)五月,改兴元路为兴元府,六月又改为汉中府,治南郑。
洪武四年(1371),陕西旱、饥,汉中尤甚。
永乐十四年(1416)五月庚申,汉水涨溢成灾。
天顺二年(1458)六月壬辰,汉中地裂,或十余丈,或六七丈。
成化六年(1470)八月,汉水泛滥成灾。
正德年间(1506~1521),在县南青石关设巡检司。
嘉靖十六年(1537)春,地震有声如雷。
天启四年(1624),汉中地震,城垣民房倾倒。
崇祯七年(1634)秋,蝗灾,冬又地震;八年,洋县地震波及本县,连三日,垣屋尽倾,伤人甚多。又旱、蝗灾相续。
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部贺珍据汉中。
清
顺治二年(1645),清兵部郎中胡全才任关南道,诱骗贺珍投降,贺心知其骗,阳与周旋。九月,清廷授贺为“定西前将军”。次年正月,贺又反清,率兵攻西安,兵败,退回汉中、兴安一带,持续抗清数年。
顺治四年(1647)八月,暴雨两日夜,汉水泛涨,田苗尽伤,人民大饥。
顺治十一年(1654)五月初八,地震,屋瓦飞落,墙垣倾塌。
乾隆五十九年(1794),知县王行俭创修《南郑县志》。
嘉庆五年(1800)八月,白莲教农民起义军王聪儿部,于县南郑家坝歼汉中府游击苏某。
嘉庆七年(1802),知县班逢扬领民修冷水河至麻柳湾一段堰渠。人称:班公堰。
同治元年(1862),四川起义军邓天王率军进攻汉中,据县南青石关;四川蓝大顺袭褒城,过本县占据洋县。
同治二年(1863)二月,太平天国扶王陈得才、端王兰成春、遵王赖文光、启王梁成富、主将马融合等率兵由兴安入汉中,初六围府(县)城,又分兵攻克府属各县。八月二十日,攻占汉中府城,次年正月初九撤离。
光绪三年(1877),大旱。次年春,饥荒甚重,民多饿死。
光绪五年(1879)五月初十日地震,十二日复大震,立者有颠倒之势。
光绪二十三年(1897),天主教意籍神甫戴礼裴,欺压平民吴年进、吴年忠、吴年选兄弟三人,酿成八角山(今本县红旗乡经堂湾)教案,强令刊碑认“罪”。
宣统三年(1911)十月十九日,在辛亥革命影响下汉中宣示改革。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 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宣告中华民国成立。
2月6日,南郑宣告反正。
3月1日,四川援陕北伐军刘荫西部、陕西秦陇复汉军政府南路招讨使张宝麟部,进驻县城。11日,刘在会议中枪毙了原驻汉中的清朝管带李光辉,并收缴其械,遣散其众。不久,刘率部南归,张接防务。
4月,南郑县高等小学堂改称南郑县立高等小学校。
8月,改汉南中学为陕西省汉中联立中学(简称汉中联中),初等实业学堂改称南郑县立乙种农业学校(即后来的农业职业学校)。
9月,汉中女子师范学校在县成立。
官绅合办教工厂,雇请四川工人2名,用手拉木机试织宽布成功,此为本县机器纺织业之始。
官绅合营图书馆,从上海买回全套铅印机设备,创设印刷厂。
褒城鹿子沟的轧花机搬设县内十八里铺,并在县城东关牛集坝设分点,县内机器轧花业自此兴起。
民国2年(1913) 改汉中府为汉中道,本县归汉中道。
秦军第一师来县驻防。4月25日晚,秦军一旅二团一、三营兵变,抢劫商号。事后,将一营营长张绍吾正法,两营均解散。
选举省议员及国会议员,钟允谐当选为国会议员。
陕西省第二监狱在县城建立。
民国3年(1914) 何福亭、郑继武在县创设益汉火柴股份有限公司。
汉中电报局设立于道署西侧。
民营广智石印局在县创办。
民国4年(1915) 据4月1日《秦中公报》载,南郑县被定为一等县。
本县辛亥革命党人张肇基等,被镇守使张钫诱捕杀害。
陕西高等审判庭在县设立分庭。
开征烟酒税,每年上解税款3万多元。
县立女子高等小学校在中山街创办,招收学生八九十人,首任校长兰培源。
大西区第一高等小学校在周家坪上街设立,首任校长王国权。
民国5年(1916) 南区高等小学在牟家坝中街(今牟家坝小学址)设立。
民国6年(1917) 大西区第二高等小学校在新集十王殿(今新华书店址)设立。
民国7年(1918) 陕西省第一高等审判、检察两厅在县设立,开始受理汉中、兴安属县的上诉案件。
县学务局举办全县国民初等小学生竞赛考试,会考学生300多名,给90多名优秀生颁发文具书籍奖。并由镇守使和道尹给前10名各授银质奖章一枚。
四川督军刘存厚、师长钟体道、旅长赖心辉溃逃至县城,熊克武部吕超带兵尾追,12月5日夜攻城不克,围城17天后,于21日退兵。
民国8年(1919) 川军刘存厚部两师人坐食本县,城乡原公仓存谷两万多担,被搜刮净尽,并勒令全县人民遍种鸦片,以征烟苗税筹集军饷。
民国9年(1920) 道署组织铲烟处,分赴县内各乡铲烟,行至新民寺,有19人被川军杀害。
设局续修《南郑县志》,于民国10年告竣。次年由知事阮贞豫资助,刻版出书。
《汉中日报》在县城创办,后续办的有《新汉》、《博报》、《汉中》(官办)、《民智》(私办)等四种报纸,均系石印。
民国10年(1921) 4月初至8月中,连阴雨,全县水灾严重。
张四箴组织“正乐社”,聘请京剧名角筱菊仙(明月)为台柱,首次在县演出京剧。
陕西旅京学生创办进步刊物《共进》(半月刊)在南郑设立分社,以“提倡桑梓文化,改造陕西社会”为宗旨,开展驱逐军阀刘镇华的斗争。
民国11年(1922) 选举兰培源为陕西省议会议员。
民国12年(1923) 县议会在县府西侧成立,议长吴文青。
3月,本县旅京、沪等地的学生何挺颖等,创办《汉钟》(后改称《新汉》),以“提倡新文化,介绍实用知识,共谋改进汉中”为宗旨。
民国13年(1924) 汉中联中举行春季运动会。
本县印染业第一织染厂,由况正阳在县城筹建,次年开工,设备有铁木混合纺纱机8架,脚踏宽布织机4架,提花机2架。
民国14年(1925) 4月29日,本县急赈会筹办会议召开,推选会长和名誉会长。与会者当即在捐款册上书写捐款额共4000串。会议决定:在陕南各厘税项下附加二成,作赈灾之用。
12月27日,因县议会届满未改选,加之部分议员行为不轨,引起民怨,来自县内5个区的200余人找到议会,要求改选。
省立第五师范学校(五年制)在县城西门外成立,创办人傅鹤峰。
商办益秦工业社成立,生产线袜、毛巾、肥皂、雪花膏、生发油等。
民国15年(1926) 5月,奉系军阀张作霖明令查禁在京的共进社,并拘捕社员50人,《共进》南郑分社因此被迫关闭。
驻县直系军阀吴新田在本县设兴元银号,发行纸币兑换券,面额一元,共八万元。
本县设立天足会,提倡妇女天足。
民国16年(1927) 春,国民党南郑县临时党部筹备处成立;6月,被驻县军阀查封。冬,国民党陕西省党部委任吴文卿等7人组成国民党南郑县筹备处。
县城各校师生,在汉中联中为被害的李大钊举行追悼会。
县城民众隆重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二周年。
9月,中共南郑县小组成立。
11月中旬,建立中共南郑县支部。
民国17年(1928) 汉中道废(本县归省辖)。
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八师进驻本县。
民国18年(1929) 5月,汉中学生联合会在文庙成立,各中小学同时成立学生会,开展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
改田赋为四倍加征。
陕西省立第五中学,首次招收高中生。
废除地方团总制,改行区长制。城内及东、西、南、北四方,共设一、二、三、四、五区。
全县大旱,饥馑,灾民云集县城。有的以草根、树皮充饥;逃往四川乞食者,数以万计。县城四关设粥场,赈济灾民。
西安易俗社来县公演,秦腔戏剧艺术开始传入本县。
民国19年(1930) 杨虎城部第十七师师长孙蔚如率军驻防汉中,其先头部队五十一旅(旅长赵寿山)进驻本县县城,随即放赌三天,大街小巷遍设赌场。
11月27日,本县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在挂匾巷彭家大院集会纪念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殉难11周年。
民国20年(1931) “九·一八”事变后,全国爱国学生反日热潮兴起。本县中学生抗日外交后援会成立后,组织学生游行示威,声援北平、天津学生南下请愿,要求政府出兵抗日。
本县商民罢市抗议姚丹峰(陕南政治专员)、温天纬(县长)加征营业税,各校学生罢课响应。
10月1日,南郑县民众教育馆在文庙成立。
陕西省银行南郑分行在中山街成立。
中共南褒西南区委员会在高台小学成立,隶属中共陕南特委领导。
民国21年(1932) 汉中女师纪念“三八”妇女节,公安局长淡栖山下令逮捕进步学生刘凤呜等人,激起各校师生义愤,砸了公安局,撵走淡栖山。事后,绥靖司令部逮捕学生30多人。
3月12日,县城学生在北校场召开孙中山逝世纪念会,并要求政府出兵抗日。县党部岳德良阻止,学生捣毁县党部。4月县城各校学生在县中学校前集会,要求校长彭俊卿答复问题。彭用手枪击散学生。事后,绥靖司令部出动军队镇压学生运动,一面借召开学生会之名,扣留五中校长易厚安、联中校长周彬如、教员陈浅伦及段维特;一面派军队包围学校,搜焚进步书籍,逮捕进步学生王明新、李致中、牟新钊、刘元宗等20多人。后在各界声援下,全部获释。
12月31日,中共党员偶彦明、杨奠蕃遭十七师逮捕。
中央银行来县营业,在本县及陕南各地发行纸币。
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李仪祉来县,由安汉陪同沿汉江考察。
本县各校工友组成“清工会”,秘密进行革命活动。
十七路军总指挥杨虎城,派警卫团团长张汉民(共产党员)来县举办教导队。
民国22年(1933) 春,中共南郑县委员会成立不久,因领导人张书行、胡居仁他调,县委停止活动。
三十八军军长兼十七师师长孙蔚如率司令部驻防本县。
共产主义青年团南郑县委员会成立。
4月,红四方面军在碑坝召开工农兵代表会议,成立工农民主政府。
在杨虎城部任参谋的中共党员武志平来县建立交通线(后称红色交通线),加强与驻川陕界的红四方面军联系。
是月下旬,中共陕西党团特委和军委,在县城北石马坡召开红二十九军工作会议。
6月1日和22日,红四方面军两次派代表来县城与孙蔚如秘密谈判,达成“互不侵犯协议”。至1934年,孙部与红四军往返联络11次。
7月,工农民主政府党组织在坝溪兴办铸铧厂和造纸厂各一座,年产铧600多张、纸360担(每担2400张),以满足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
中共陕西省委派团省委书记汪锋来县,指导陕南游击队的工作。
8月,国民党三十八军到处逮捕进步人士。
民国23年(1934) 国民党陕南肃反委员会及城乡驻军公开逮捕进步人士和学生,本县共产党员刘光义(中共南褒边区委员会委员)、赵定太、赵华轩及部分革命群众惨遭杀害。
7月,地下党组织在杜家湾村杜正清家召开的中共南褒西南区党团扩大会议上,决定恢复中共南郑县委,受陕南特委领导。
冬,宝汉公路开工典礼在本县城北三里村举行,正在汉视察的杨虎城参加了破土仪式。
汉中著名画家陈次石与女师美术教员陈锦章,在县民众教育馆首次举办国画展览。
民国24年(1935) 2月,红四方面军发动陕南战役,红军某部近逼汉中城郊,本县中共地下组织积极配合;红四方面军某部驻新集的军政人员协助中共南郑县委建立县苏维埃政府及两个区苏维埃、16个乡苏维埃政府。
中共党员偶彦明、王建安及50名被俘的红四方面军人员,惨遭三十八军司令部杀害。
划本县为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属县。实行保甲制,开办保学,推行政教合一。
宝汉、汉宁两公路建成通车。
东亚航空公司在县城北街设立办事处,每周开班机一次。
民国25年(1936) “双十二”事变后,陕南肃反委员会大肆逮捕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朱曼青、胡义祺(即胡培森)和杨杏生等共产党员被捕入狱。
民国26年(1937) 王质生集股在县开办有声电影院。
“七·七”事变后,北平、天津流亡学生抗日救亡歌咏队,来县开展抗日宣传活动。
中共陕西省委派江侠、余洪远、杨永昶来陕南组织、领导地下党抗日活动。
国民党地方团队勾结保安司令张季群,“围剿”巴山游击队。
9月,全县土地陈报工作结束。经查总耕地629986.32亩,新定赋额248927元,承粮户47038户。因民众意见纷纷,后于1942年复查,将结果报经财政部核定:全县耕地面积为471616.16亩,赋额为208341.40元,承粮户未变。
民国27年(1938)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由河南洛阳迁至本县石堰寺,部分驻圣水寺。
3月13日,日本侵略军飞机首炸西郊机场。
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医学院迁至本县东郊黄家坡。
陕西医专迁至本县,并附设门诊部。
汉白公路建成通车。
秋,建立中共南郑县学生委员会,书记徐士杰。
11月4日,日机26架狂炸县城西关。
在西安上学的陕南青年,回乡组织汉中返乡抗日救亡宣传工作团,团领导人为姚作兴、刘瑞琨。宣传材料中有教育家熊文涛亲自写印的《告汉中同胞书》。
汉中农业推广所,在县开始推广斯字棉、德字棉、209号小麦,以及来航鸡、乳羊、白猪等品种。
国民政府教育部河南教师服务团百余人来县,大部分留本县中小学及机关单位协助工作,少部分去城固县。
在石佛寺创办麻疯病院,开始收治病人,次年迁址白基寺。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在县城川主庙街设立事务所及门市部,并建立各种合作社50处,吸收社员六七百人。
民国28年(1939) 2月,建立中共南郑市委员会,书记陈宏(陈元方)。
5月16日和17日,日机27架轰炸城关。
10月25日和26日,日机51架先后轰炸东关、北关、七里店、吴基庄、何家庄等地。
12月6日,汉中电厂建成发电,县城开始用电照明。
中央赈济委员会西北儿童教养院,于8月迁设县境内凹口寺。
动用民工12万人,扩建西郊机场,新建五渠寺机场。
魏席儒、余正东倡办难民工厂,从难民中抽调年轻男女进厂当学徒。一部分在东关地藏庵,学作洗衣,制作卷烟、肥皂;一部分在城南大河坎庙内,学织布、造纸工艺。
民国29年(1940) 1月1日,国营陕西黎坪垦区管理局在黎坪成立,局长安汉。垦区介于陕西南郑、宁强、勉县、褒城及四川广元、南江六县之间,面积约6千平方公里。1944年撤销。
在校场坝建立忠烈祠、抗日阵亡将士碑,碑前置有汪精卫、陈璧君夫妇的石刻跪像。
5月20日晚9时,两批日机夜袭城关。
设立禁烟(鸦片)委员会,施行县府制订的禁烟措施。
12月中旬至翌年5月,中国地理研究所组队考察本县及邻县地理状况,写出《汉中盆地地理考察报告》,后于35年(1946)11月出版发行。
民国30年(1941) 元月底,由云峰寺和小南海(寺)捐资修建的南牟(城南下水渡至牟家坝)公路修通。
5月11日,调整本县与褒城、城固间的插花地工作结束。
7月,共产党员及进步人士王勃兴、张书行、李长清、穆春发、胡海登(胡永沦)、余肇人等10多人,遭鄂陕甘边区警备司令部杀害。
9月21日,日全蚀,午刻尽晦,明星丽天,飞鸟归巢,人影迷离。
10月1日至11月5日,完成褒惠渠干渠72万方土渠工程,次年6月15日举行放水典礼。
中央农业促进委员会、金陵大学农学院,在境内草堰塘合设农业推广所。
县府设田赋管理处,按新赋额开始征粮,每赋一元征军、公粮7市斗(谷,每斗折30市斤)。
实行新县制,废除联保制度,改设乡镇公所。
民国31年(1942) 元月,县农业推广所和农林场在建国门外设立。
省农业改进所陕南农场,由城固迁至本县龙江乡凹口寺,并在城内中山街大弯巷设立陕农所第六区农业推广辅导站。
2月,中共陕西省委派江侠来县,向本县地下党组织传达中共中央关于隐蔽精干的政策和省委的具体部署。
5月15日,由和平、让水、牟秦、湘法四乡民众捐助修建的南通大桥(祖师殿西红花河上)竣工。
私立酂邺中学在十八里铺朝阳庵设立。
6月15日褒惠渠举行放水典礼。
民国32年(1943) 元月,南红路(大车道,大河坎至红庙塘)修建竣工。
2月8日,日机12架轰炸城关。
汉中天主堂意籍传教士偷设无线电台,为轴心国(德、意、日等国)窃取情报,被当局发现后,即将全区意籍传教士20多人押解略阳集中管制,抗战胜利后送回汉中。
10月27日,黎坪垦区管理局局长安汉,被鄂陕甘边区警备司令部以“私种鸦片”罪,杀害于县城西门外瓮城。
是年,全县共征赋粮80891.93石,超征57.6石;军粮43479.12石,超征30.96石。两项总额124370.51石,按全县28万人计,平均每人负担军、公粮0.44石。
本年征兵配额3256名,实征4226名。
民国33年(1944) 2月至10月,日机多次来县袭扰。
5月初,蒋介石来县,主持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汉中分校学员毕业典礼,并到丁家营检阅青年军二○六师。
10月10日,位于茶房寺的南心大桥落成。
民国34年(1945) 8月15日,侵华日军无条件投降,民众燃放鞭炮,欢庆抗战胜利。
陕西省水利局派员勘测并筹建境内冷惠渠。
民国35年(1946) 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汉中分校成立,主任龙文,是年招收国文、数学两科,学生近百人,校址汉台旁(今市公安局驻地)。
重庆美丰银行在县设立分行。
开始征收民国34年地价税。
民国36年(1947) 颁发国民身份证。
本县选举赵葆如为“国大”代表。
筑城防工事,加宽城壕,当局乘机滥派款、夫,商民深受其害。
民国37年(1948) 军统特务李倬才任县警察局局长,大肆逮捕进步人士。
8月20日,发行金元券代替法币。同时,限期以金银、外钞兑换金元券。全县物价飞涨,民怨沸腾。
民国38年(1949) 4月,陕西省高等法院迁至本县法院办公,国民党驻西安的一些机关也相继逃来本县。
5月上中旬,胡宗南部败退汉中。西安绥靖公署及省政府所属机关移驻本县县城,勒令学校提前放假,占住校舍。
胡宗南下令将原地方团队及帮会重新组合,成立反共救国忠义军。并以郑汝平为司令,组成南郑县“戡乱”委员会,监视中共地下党组织和进步人士的活动。
金元券贬值,改发银元券,复因物价暴涨,又发硬币。纸币40亿元仅换硬币1枚。
农历七、八两月,阴雨连绵,汉江河水暴涨,两岸房舍淹毁,秋禾无收,人畜伤亡惨重。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派当时在西安工作的傅鹤峰(汉中教育界知名人士)回县,争取驻县的省主席董钊起义,为胡宗南部逮捕,后被杀于四川新津。
秋后,中共地下党工作人员积极活动,迎接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宣告成立,本县尚未解放,仍处在国民党统治下。
11月初,胡宗南命省政府秘书长蒋坚忍,召集各校校长,令其诱骗师生入川。会后,各校进步师生劝阻校长,拖住不走。22日,部分受骗学生集合于校场坝,被迫乘车出发。25日,胡宗南勒令各校校长继续诱骗学生南逃。女师校长熊文涛拒令,力阻师生入川。28日,胡乘飞机南逃成都。
警备司令冯龙组织各校“通讯小组”(特务组织),监视师生与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往来活动。
12月4日午夜,国民党南郑县长王之杰匆率党、政、军机关人员南逃法慈院,9日溃散。
12月5日,本县商会会长王荫吾派人到河东店欢迎解放军。中共地下工作人员组织力量维护社会秩序。
6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八兵团先头部队进驻县城,本县宣告解放。
7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南下干部队先头部队进驻县城。遂将城区及近郊划设南郑市,原县属农村地区设南郑县,县治十八里铺(以下简称铺镇)。
8日,接管南郑县的干部组到达铺镇。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57师在牟家坝及城固二里坝等地俘敌暂编纵队司令田东德以下1200余人。
12日,在铺镇召开各界人民大会,庆祝解放。中共南郑县委、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张建德任县委书记,明吉顺任副书记,刘齐任县长。
19日,国民党陕西保安第四旅旅长谭华初,率千余人在黄官岭向中国人民解放军57师投降。
下旬,各乡成立支前委员会,全县掀起支援人民解放军南下四川追歼国民党军的热潮。
30日,开始在铺镇组建农民协会。
1950年 1月2日县人民政府招收的第一批地方干部(150余名)培训班开学。培训结束后,分配到县、区工作。
1月7日,铺镇召开首次农民代表会,到会代表94人。各区选派一二名代表列席。
8日,红庙塘发生土匪抢劫乡支前委员会及区干队枪支事件,同时骚扰百姓三四十户。
县剿匪指挥部成立,组织群众,配合人民解放军围剿土匪。
2月4~5日,县政府在铺镇召开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讨论如何组建农民协会问题。
下旬,以新民区狮子乡和汉山区黄家塘乡为试点,开展反霸、减租运动。这一运动,全县于1951年5月12日基本结束。
3月,新民区草塘乡刘堡村刘桂发建立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性质的换工队。
4月1~3日,南郑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各代会)召开,代表192人,讨论决定开展生产自救、清匪和反霸等问题。至1952年9月,共开四届。
9月至1951年2月,举办三次农村干部轮训班,选拔70多人充实县、区干部队伍。
冷惠渠东西干渠建成通水。
1951年 3月初至6月,在红寺、狮子乡进行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试点工作。全县土改分两期进行,1952年5月结束。
3月10日,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至1953年8月基本结束。
4月12日,召开抗美援朝动员大会,到会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参战。
7月,县整风清查委员会成立,下设4个分会,13个小组,同时在县级干部队伍中开展整风清查工作。
8月4日,抗美援朝慰问团陕西队来县报告赴朝见闻。
9月下旬,农民水利员邹有福赴京参加国庆观礼。
10月11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
是年全县人民为抗美援朝捐款1.2483亿元(旧人民币)。
1952年 1月4日,县级机关“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全面开展。2月12日至3月12日,县级机关和铺镇工商界先后开展两次“打老虎”(打击贪污盗窃犯)战役,查出21人贪污盗窃国家财产折合5.9亿元(旧人民币)。
5月22日,召开防奸治安代表会,表彰先进治安人员。
7月4日,南郑地委、专署从各县抽调1060名干部,分赴本县各乡全面开展查田定产试办工作。23日,县查田定产委员会成立。到10月20日,全县“查田定产”全部结束。这一工作,核定田地面积60余万亩,较前超25%;统一以市亩为单位,代替剥削阶级不合理的田亩制度;评定田地等级为12等;水田亩产平均184公斤,旱地亩产84公斤。查出漏划地主55户,没收其分散转移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粮食等财产。
8月5日,全县土改复查工作结束,对部分错、漏划地主作了纠正或补划。
8月上、中旬,连阴雨,全县不同程度遭受水灾,沿江河地区尤重。
10月1日至1953年12月,全县开展禁毒(鸦片)运动,打击贩毒犯,收缴鸦片8384两,没收贩卖烟款528140元(旧人民币)。
11月,县人民政府接管私立酂邺中学、乐育中学,改为公办,分别成立南郑县第一初级中学、南郑县第二初级中学(校址由治平庵迁周家坪)。
本月初开展中苏友好学习、宣传活动。
是年全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5122个,参加农户占总农户的47.5%,建立供销合作社8个,发展社员29453人。
本县第一座水库——白兔岭水库建成。
1953年 2月18日,本县开始贯彻婚姻法。
24~27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南郑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铺镇召开。
3月5日,苏联共产党总书记斯大林逝世。7日,全县下半旗致哀。
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取缔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的运动。
6月24日夜,暴雨成灾,南海、红庙两区损失严重。
7月1~4日,连降暴雨,沿汉江乡村及濂水河沿岸的郭滩、铁佛等乡遭受严重水灾。
11~13日,本县召开小麦丰产评比奖励大会,对获得丰产的1个乡、2个村,分别奖给锦旗、耕牛和农具;给25个互助组、36个丰产户佩戴大红花。同时,大会代表西北畜牧部给获得保畜模范村的杨家山乡张家湾村颁发锦旗。
27日,南郑地委决定本县为全地区平川工作基地县,摸索经验,指导全区。
全国水利劳动模范邹有福参加中国赴朝慰问团,赴朝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
9月30日,县委采取措施,制止农村买卖空仓的剥削行为,以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10月14日,开始第一次人口普查,经查全县总人口为313251人。
11月,本县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12月,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全县建立冬学、民校等284所,速成班、职工班、识字班721班,学员8440人。
1954年 2月,本县首次基层选举人民代表(普选)工作开始,4月结束。
28日,召开首次手工业代表会,学习讨论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关文件、报告。
本县三皇、莲花、胡家营、梧凤四个乡的部分村,试办7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6月24日至7月1日,中国共产党南郑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铺镇召开,贯彻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选举产生中共南郑县第一届委员会。
7月16~20日,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在铺镇召开,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月27日至9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决定将领导工作重心转移到以农业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上来。
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
10月,本县强家湾水库动工修建,至次年6月6日竣工。
11月15日,南郑县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铺镇召开。
12月29日,四川省通江县的碑坝区划归本县。
是年,全县建成初级农业合作社303个,常年互助组1077个,季节性互助组5491个,参加互助合作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4.24%。
1955年 2月15日,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活动,表达全县人民对帝国主义准备原子武器战争的抗议。
16~22日,本县首次举办农业合作社主任训练班。
3月1日,新人民币在县发行,兑换旧币(旧币一万元折新币一元)。
春,山口乡何店村吴大刚互助组首次在娘娘山营造自选种自育苗的马尾松林。
4月1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委),乡、镇人民政府亦改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全县建成初级农业社539个,常年互助组653个,临时组4271个,参加互助合作组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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