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本县在修建窑门河水库时,于坝址北侧杨家坟山沟南坡,发现了1颗古人类头骨化石。据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人员在出土地点实地考察后的研究鉴定,确认是“距今3~5万年左右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智人过渡类型”,命名为“黄龙人”。同时,境内众多的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如曹店遗址、南沟遗址等有10多处。以石堡为中心,东到白马滩,西至三岔,北到砖庙梁,南至界头庙,都发现了古陶器、石斧、石刀、石锄、石磨、石棒大量原始石器以及蚌刀、蚌镰等,这些文物充分证明:早在大约3万年以前,“黄龙人”就生活、劳动、繁衍在这块土地上,开始创造人类社会文明。
据现存的古庙、寺院遗址以及地名传说,如柳沟城、砖庙梁、佛庄寺、圣君庙等,证明在唐宋时期,黄龙尚呈繁荣。
清初,在大岭一带,住人数千,耕者约三分之一,其余造林、养牧,人口稠密,设有千总驻防。同治年间,(1862~1874),官方镇压回民起义,黄龙渐衰。光绪三年(1877),又遭大旱,饿殍遍野,幸存者仅十分之二三。民国三年(1914),土匪蜂起,居民外逃,土地荒芜,十室九空。
民国二十年(1931),国民党陕西省政府命洛川、韩城、宜川三县合作,对黄龙山先用兵垦,后住民垦,制定“垦区五年以内免丁、免粮、免税”等优惠办法,鼓励和吸引灾民来此垦荒。民国二十一年(1932),黄龙山垦区维持处招来灾民190余户420余人,因匪患未能安生相继外逃。民国二十六年(1937),垦区筹备处成立后,开始安置豫、鲁等省逃陕灾民垦荒。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安置约2万余人。民国二十七年(1938)9月,垦区办事处第1次编组保甲。据民国三十六年(1947)1~3月份户口统计,黄龙设治局总户数达9039户,总人口34587人,其中本籍3775户,14895人;寄籍5259户,19692人。
解放以前,尽管本县人口出生率高达36‰~40‰,但因医疗卫生条件差,婴儿死亡率高达40%左右,因地方病等因素,成年人死亡率也在14‰~17‰之间。同时,人口机械变动较大,迁入迁出极为频繁。民国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虽然保持在23‰~26‰,但人口实际增长却极不稳定。发展速度很慢,常是稍有增加,继之以大减。民国三十四年(1945)底,总人口44570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3月则降至34000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对地方病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农村推广新法接生,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事业,新生儿成活率逐渐提高,城乡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卫生技术队伍泵断壮大,医疗设备日趋完善,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平均寿命在逐年提高。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呈现高出生、低死亡,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出现了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的生育高峰。1976~1977年,全县人口达55700余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各地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本县农村人口大批外流,纷纷返回原籍,总人口逐年减少,呈下降趋势。以1984~1986年为例,3年内共计迁出人口13028人(其中迁往省外6270人);迁入人口6515人(其中由省外迁入人口2323人),一些在本县工作的部分外地干部、职工也相继调离黄龙。1979~1985年,虽然本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2.6‰,但总人口下降,劳动力不足,对本县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影响较大。1979年,全县13587户,55200人。1985年下降至11471户,46183人,较1979年总户数减少2116户,减幅为15.6%;总人口减少9017人,减幅为16.3%。尤以崾崄、小寺庄、瓦子街、圪台、砖庙梁北5乡最为突出,甚至出现大批土地撂荒。到1990年底,全县为12387户,为45664人。
自1982年后,中共黄龙县委、县人民政府针对本县人口发展缓慢,流动性大、南北密度悬殊以及病区群众缺乏长期打算等实际状况,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制定了“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变通措施和2000年人口发展规划,这对于遏制人口外流,稳定人心起到较好作用。从而使黄龙人口得到有计划、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