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邮电、电力事业有很大发展。建国初,本县无公路,人背畜驮行路难。至1995年,县境内有省级公路1条、地方道路9条,林区、石油和水利专用公路8条,总长度581公里,加上乡村公路,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1785公里,农村12个乡镇全部通车。全县拥有各种汽车289辆,各种拖拉机和摩托车471辆,交通闭塞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1947年成立县邮电局,至1995年有邮电局、所8个,邮路总长度237公里,邮电业务收入总额165万元。程控电话装机总容量3000门,使用1242门,无线传呼、图文传真先后开通,并向光缆传输和数字程控发展。1958年兴建火力发电厂,1985年延(安)一志(丹)一吴(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通电。至1995年,建成高压线路283.5公里,低压线路237公里,变电所3座,配电变压器99台/4896千伏安。全县有12个乡(镇),48个村民委员会通电,用电户数达9410户,用电总量433.8万度。
商业外贸繁荣兴旺。建国初,仅有私人杂货铺6家,交易市场9个。至1995年,全县有批发、零售贸易机构、网点712个,从业1695人;城乡集贸市场15个,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746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2123.2万元。主要出口商品有羊绒、羊毛、杏仁、药材、荞麦、蜂蜜、白瓜籽、红小豆等,出口商品额317.99万元。
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志丹县是全国贫困县,也是财政补贴县。1952年全县财政收入13.11万元,1995年增加到1320.4万元,增长99.72倍。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较快。1949年全县仅有学校9所,学生236名,教师15名。1995年各类学校达440所,在校学生23065名,教职员工1524名,分别是1949年的48.89倍、97.73倍和101.6倍。学龄儿童入学率97.4%,初等教育普及率90%。全县有科技机构3个,科技人员2100人,其中高级14人,中级306人,初级1520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23项。1950年始建县文化馆,至1995年,全县有文化图书馆、新华书店、剧团、影剧院、职工俱乐部各1个,乡镇文化站13个,村级文化室24个,电影、录像放映点18个,营业性舞厅4处,从业共140多人。电视差转台28座,卫星地面接收站35座,电视人口覆盖6.2万人,覆盖率达54.6%。有线电视用户2800户。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日益活跃。1950年成立县卫生院,至1995年,全县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医院14个,医务人员3640个,其中医务技术人员262个;有病床211张,每万人拥有病床20张,医疗条件有较大改变。1958年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至1995年,县体育场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田径、球类、射击、体操等体育活动器材和设施基本齐全。历年来向上级输送运动员13名,在省、全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22名,其中射击比赛3次破省纪录,3次破国家纪录,2次破亚运会纪录。
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本县从70年代初推行计划生育,至1995年,全县累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21565例,其中绝育16119例,节育率为90.3%,人口自增率为9.41‰。
城市建设加快。至1995年,县城区占地面积0.83平方公里,街道2条,巷道4条,外通公路2条。城镇共4249户,11340人,房屋建筑面积达18.7万平方米,人均19平方米。城区供水、排水、供电、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新建楼房鳞次栉比,街道两旁绿树成荫,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16.4元,人均生产粮402公斤,职工年人均工资3860元,分别为1978年的16倍、1.39倍和6.2倍;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水平673元,其中农业居民543元,非农业居民1778元。电视机、洗衣机和摩托车等高档耐用物品也由城镇走进农家。全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水平迈进。
新中国成立46年来志丹县发生的巨大变化,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志丹人民对在本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宏伟目标充满必胜的信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志丹的征程中,一定能取得更加光辉灿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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