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村民建筑均为土木结构的草房或小青瓦平房,在自有土地上建造,没有规划制约,有较集中的家族村庄,也有单家独户村民。
解放后,土地由个体所有转为集体所有,村民逐步趋向按规划区建房。1985年后,全市各村都制定了建设规划,并由平房发展为二、三层楼房,钢筋混凝土砌柱;庭院多为水泥地面,还以盆景装饰绿化。80年代按规划建房屋的农户8430户,住宅面积达84万平方米左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褒河区乡村1986年至1990年上半年建房总户数为3320户,人均住房面积为17平方米。龙江乡农村1989年有1200户新修房屋3900间,其中楼房150户,1248间。宗营乡农村142户农民修了新楼房,总计1176间。
1980—1990年,全市整修乡村道路1107公里。其中武乡区新修金寨至拐拐店道路,徐家坡至汉王道路,徐家坡至金寨道路;铺镇区整修牛家桥至孙家坝道路,汪家山至七里店道路。全区共修村镇道路235.5公里。褒河区1987至1990年,整修、新修乡村道路17条,长13610米。
1988年底,农村已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部分村庄用上了自来水,铺镇区266个村庄,1989年有150个村庄5.2万人用上自来水。资金由政府补助,集体和个体户筹集。到1989年底,全市大部分乡村建设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乡人民政府为中心的商业、生活服务、医疗、卫生、乡村企业、居民住宅等配套齐全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