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2年(1913),废汉中府设汉中道,南郑县属之。17年(1928),撤销汉中道,南郑县直属省辖。24年(1935)汉中为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郑县城。民国38年(1949)5月18日,陕西省政府及所属机关迁驻南郑县城。
1949年12月6日,南郑解放。南郑城关五镇设南郑市,市政府驻城区;农村乡镇为南郑县,县政府驻十八里铺。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督察专员公署驻南郑市城区,本市直属之。
1953年6月1日,南郑市改为省辖市。
1954年1月1日,南郑市更名为汉中市,属汉中专区。
1958年10月28日,省政府通知,将南郑县、留坝县及褒城、黎坪部分地区并入汉中市,将柳林乡划归城固县,望江乡划归汉中市。12月,合并后的市政府对外办公。
1961年8月29日,市县分设,汉中市辖城区、褒河、铺镇、武乡区和石马、汉水乡。
1964年6月5日,撤销汉中市,设立汉中县。1980年8月17日,恢复汉中市,撤销汉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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