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城位于嘴头镇虢川河北岸,面积3平方公里,分东、南、北三条街道。北街:形成乎明万历年间,曾设有虢川巡检司衙门。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巡检陆维新曾详请重修巡检署。其衙署延至民国元年(1912)废。本街历史上曾遭邓占荣(四川军阀邓锡侯部下)与土匪韩剥皮先后焚烧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有国民完小1所,中药铺5家(兼营纸杂、糖食),杂货店4家,烧酒坊1处,客栈4处,粮食集2处。现分布有机关、企事业单位37个及商贸市场1处。南街:1958年后逐步形成,现分布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0个及省属驻县单位陕西省太白林业局。东街:1964年后逐步形成,主要为党政机关驻地,现分布有机关、企事业单位64个及农贸市场1处,东端为驻军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