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阳县和沔州故城:在今县城东南约3公里高潮乡旧州村,处堰河与汉江交汇之三角洲上,阳安铁路、川陕公路从北而过。西汉初(前206)始置沔阳县治所。《水经注》载:城,旧汉祖在汉中,言萧何所筑也”。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刘备并刘璋,北定汉中,始立坛即汉中王于此。魏定为梁州治。元至元二十年(1283)由略阳迁沔州治于此。明洪武四年(1371)州治西移西山谷口,改称“铺”,以州名之为旧州铺。城临汉水,城垣早废,遗州城西门1座,因年久失修,危及民房,1958年被拆除。现仅存东西街及街西“先主初为汉中王设坛”石碑1通。
嶓冢县故城:在今县城西20公里铜钱坝乡铜钱坝村。位于汉江北岸,川陕公路、阳安铁路从北经过。南对阳沔山,山、川、城池形成犄角势。三面丘陵向东开阔,扼川陕要道口。现今地名即由西汉文帝元年(前179)邓通在此铸铜钱而得名。北魏延昌二年(513)分沔阳县西设嶓冢县,置县治于此。隋大业三年(607)改嶓冢县为西县。唐武德八年(625)县治东移白马城。嶓冢县故城历经三朝112年,城垣早圮。
西县故城:在今县城西5公里的武侯街东关,处汉江北岸、川陕公路南侧,是汉中盆地西沿尽头,系川、陕、甘三省门户。汉时称阳平关,亦曰白马城,浕口城。“其城西带浕水,南面沔川,北架山岗包莲花池、西泉于内”(光绪九年版《沔县新志》)。东汉建安二十年(215)曹操败张鲁,二十二年(217)刘备取汉中驻屯,二十四年(219)刘备据此南渡沔水灭夏侯渊于定军山。东晋永和二年(346)恒温平蜀侨置晋昌郡。南朝宋元嘉十一年(434)氐人杨难当袭梁州破白马俘晋昌太守。隋开皇三年(583)改称白马镇。唐武德三年(620)为褒州治。宋为西县治。民国22年(1933)中共沔县县委驻此。所存东城楼(“古阳平关”),年久失修,危及附近民居,解放初被拆除,遗址及城楼照片尚存。
华阳县故城:在今县城东12公里的黄沙镇。汉江北岸,地当古连云栈道出山就平、外坝河入汉江之三角洲上,川陕公路、阳安铁路穿其北。蜀汉建兴十年(232)诸葛亮休士劝农、做木牛流马教兵讲武于此。北魏正始二年(505)分沔阳县东设华阳县,置县治于此。明设黄沙驿。清置仙留、铎水二镇。城垣久废。镇东“诸葛亮制木牛流马处”石碑尚存。
勉县故城:在今县城西5公里老城乡莲水村西山谷口、汉江北岸,阳安铁路、川陕公路绕行南北。城址倚山临水,东对白马城,西屏走马岭。明洪武四年(1371)迁沔州治于此,七年(1374)降州为县,先筑土城。万历元年(1573)甃以砖,城高8.3米,周径1.65公里,有东(镇江)、西(拱汉)、南(定军)三门,明末毁于兵。清顺治、乾隆、嘉庆、道光年间俱重葺,同治二年(1863)太平天国军入汉中,城中衙、狱被毁,县署移于东关,城内渐衰,城垣断残现仍可见。
褒城县故城:在今县城东北30公里红庙乡连峰村,瀕临褒河西岸、褒谷南口,自古为汉中门户。隋仁寿元年(601)、北宋嘉佑间(1056至1063),历为褒城县治,虽经几徙,至明初仍移于此,经明、清、民国各代。解放后,仍为县治,1958年11月国务院决定撤销褒城县。现故城残存。
城关镇:东径106。40′,北纬33。09′,汉江北岸,东西长2200米,南北宽800米,面积约1.34平方公里。清以前只有简陋住宅百余家,以务蔬菜为主。清末始有染坊、作坊及一般小手工业、小商店、摊点等。今城关镇清名新添铺,后名菜园渡,民国称菜园镇、沔阳镇。民国24年(1935)为县治后筑城围约2000米,有东、南、西、北4城门,遂成全县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24年(1935)后,始有金银首饰、“洋布”,绸缎店铺及银行、商会、同业工会组织,初具县城规模,商业日渐繁荣。但市面、街巷仍低洼窄狭,入夜一片漆黑。民国中、后期,由于兵、夫、粮款征缴与日俱增,青壮年不敢入城买卖,市场萧条。
解放后,设城关区,1956年改为城关镇,今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城关镇政府所在地。有县直企、事业单位118个。1987年辖7街6巷,1个家属住宅区和东风、火花2个行政村,共1.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0.33万人)。县城围墙与城门于1958~1962年先后拆毁。
城内工业发展较快。1987年有县级直属企业24个,总产值4096.9万元(占全县县属工业总产值的73%)。市场繁荣。有县属百货、纺织、五金交电、燃料、食品、副食、蔬菜、外贸、贸易、水产、土特产、饮食服务、农业生产资料、药材等专业公司,以及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夜市场等等,国营、集体、个体商业网点遍及城区。
文化教育事业不断发展。1987年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3所,幼儿园1所,在校学生、幼儿0.25万余人。县文化馆、图书馆、工人俱乐部、新华书店、电影院、影剧院、广播站、电视转播台、体育场、游泳池、旱冰场相继建立。还有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防疫站和镇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
交通方便。阳安铁路绕城西、北,东、西各有1个火车站,川陕公路横穿县城,县内公路干线、专用线以此为起点,每日汽车、火车来往不断。
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增加。主要街道已拓宽,给水、排水管网已初步形成,汉江防洪堤防已基本完成。道旁树木成荫,花坛初具雏型;居民、职工住宅不断增加。
城市维修费来源按上级规定有:1970—1987年从工商税收入中提取1%;工商所得税征收附加1%和国家预算拨款。1980年下半年开始征收公用事业费附加,其征收对象和费率:工业用电费附加7%;工业用水费附加8%;电话月租费附加10%。各项费用,每年合计收回25万元左右。